翌日。
罗德早早醒来。
脱下睡帽,在盥洗室用新买的牙粉刷着牙。
幸好有大巫师的镇静药,让他昨晚睡了个好觉,没有再梦到那恐怖的深海轮廓!
洛思已经将南瓜粥和面包端了上来了。
看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没有变过花样的早餐,罗德终于忍受不住了,必须要改善伙食了,不然在那群玩家成长起来之前,他估计会先疯掉。
想吃皇后镇的香肠,斯卡蓝岛的火腿,卡滨城的鸡蛋,还要一份迪尔罗山脉的烤蘑菇,最后来一杯新鲜牛奶。
这才叫生活!
罗德喝了两口南瓜汤,索然无味的他,把汤匙给放了回去,没想洛思却紧紧盯着他:“少爷,铁炉堡的爱德华男爵在一年前,身高就比您高三厘米了。”
罗德咬咬牙,只能继续喝南瓜汤,那货能长那么高,还不是他们家的饮食条件好,吃的比他还营养。
要小时候,我也那么有钱,现在早就一米九了,就可以俯视爱德华这个矮冬瓜。
遗憾的是。
他现在十七岁了,大巫师伊凡说他的骨骼马上就要闭合了,就算再努力,撑死也就再长个两厘米。
还不是比他矮一厘米!
罗德艰难吃完早餐后,用一条上了年头的手巾擦了擦嘴,休息了好一会儿。
而就在此时。
洛思开口汇报道:“刚刚您的私人邮差带来了信息,说是第二王子,迪安美蒂奇,将会在丰收节时,前来拜访您。”
“怎么不早点说。”罗德问。
“早说,怕您吃不下早餐。”洛思回。
罗德嘴角抽了抽,她说的还真没错,刚才要是知道这消息,就有理由不吃这早餐了。
唉!
该来的,终究还是会来。
上次在审讯那个叫莉安娜的女巫时,罗德就曾套过她的话,最近北境确实来了位大人物。
希云帝国第二王子!
可这位王子来了北境后,表现的太过安静了,竟没来无冬城找他的麻烦。
按照以往的套路,从帝都空降过来的人,都会先来无冬城刷一下存在感,顺便嘲讽下罗德这个无能城主,最后扬长而去!
这次,太不合理了!!
罗德对着身后的洛思问道:“第二王子,这段时间在北境做什么?”
洛思回道:“并没有特别的举动,就是前段时间在自己的行宫弄了个舞会,这段时间去了铁炉堡,跟爱德华男爵和伊丽莎白小姐玩在一起。”
罗德惊道:“去铁炉堡了?”
“是的,少爷。”洛思点点头。
第二王子的风评一直都很糟糕,且个人作风异常混乱,甚至被评为有史以来最糟糕的王子之一。
还有人说,一旦这位王子登上王座的话,希云帝国会陷入私生子危机。
因为据目前为止,二王子留在外面的野种数量,官方统计到的,就有两位数之多,而那些没有统计的,估计还要翻好几倍。
被国民戏称为:“行走的种马!”
这混蛋居然到了铁炉堡,罗德想到这里,不免为自己“未婚妻”伊丽莎白担忧起来。
虽然两人至今还未订婚,但冲着自己对她写了五十多份情书,罗德已经把她当做自己的人生伴侣了。
要是让二王子得手了,从某种意义上讲,跟自己被绿了有啥区别。
且罗德相信,爱德华那个死妹控相比把伊丽莎白嫁给他,肯定更倾向于把妹妹嫁给二王子,当然嫁不出去是最好的。
咬牙切齿的罗德,恨不得现在就提把大剑,把这个行走的种马直接物理阉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