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捡一处干净阴凉的地方垫上报纸,席地而坐。启瓶器也不需要。莫宁用牙齿“啪啪“就把所有瓶盖揭开。我扬起脖子“咕咚咕咚”喝两大口,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真是痛快啊。”我摇摇暴露在阳光下的脚丫,“真觉得痛快啊。”
“米乐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你迷恋?”莫宁咽下一口啤酒,“我可没有看出那小子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我扬起手指,“这个,就是这个让我开始迷恋起他。”我说,“我也是昨晚明白起来,就在第一次看他弹钢琴的时候就被他迷惑了。昨晚又看看来着,真觉得是一双漂亮的手。”
我的话音刚落就想起米乐同我讲起他喜欢那个女孩的源头。事事真是难以复制地相似,是因为我同米乐相似,还是因为米乐同她相似呢。
“就这样?弹乐器的事儿我也会,不比他差。”
“会弹什么,也让我瞧瞧看。”
“那我就得显露自己的身手了。”
莫宁说完就下楼取东西,我喝光一瓶啤酒。他回来的时候怀中抱一把吉他。
莫宁校准音准之后,开始弹起彼洋的《喜欢你》。我随着熟悉的旋律在鼻子里哼唱。
一曲完毕,莫宁抬头看我:“怎么样?”
“不错,我想听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
“这算是点歌,可得好好想想,已经很久没有弹过这支曲子了。”
莫宁思索一会儿,便开始弹奏起来。闭上眼睛听吉他木质的声音,到真觉得有几分老鹰乐队的吉他手的感觉。我又点了甲壳虫的《HEYJUDE》。莫宁弹完之后,我们干完一瓶啤酒。
“再来一支《LETITBE》。”我说。
“没有问题。”莫宁向我做出OK的姿势。
这一曲完毕,莫宁弹奏了《蓝莲花》然后就将吉他放在身边说:“今天不能再弹啦,功力耗尽了。”
“那倒也是。”我递给米乐第四瓶酒。
“如何?”莫宁问我,“不比米乐差吧。”
我点点头,“的确很棒,不差半毫。如果在早些时候看到你弹吉他我就不知道会喜欢谁了。这样也确实令人烦恼啊,到底是喜欢你还米乐呢?”我故意做出为难的样子。莫宁哈哈大笑:“少来这一套,不论再多早你也不会喜欢我半点。”
“你为什么可以这样确定?”
“这些是注定的吧,就像有天生喜欢吃面条,而有人喜欢大米一样。是一种注定的爱好。”
“这样的喜好不是可以改变和培养的吗?”
“那如果你喜欢吃大米饭。而你面前放着米饭和面条,你会选哪样。”
我一时真回答不上来。
“如果是要选面条也是也因为没有米饭可以吃,而自己肚子也很饿的情况。”
我被他说的没有话可以回击。太阳升的越来越高,我们便抱着喝空的酒瓶下去。
安美不知道从何处得来一只小狗。小狗浑身上下雪白,卷曲的绒毛捧在手中就像一团柔软的棉花。安美才带它回家的时候只用双手就可以将它完全捧住。
我给它取名叫阿福,寓意带福气回家。安美说是一个不错的名字,既喜庆也好听。
自当阿福来到家里,我们要忙碌的事情就增加许多。总得隔天给它洗一次澡,还要花心思给阿福做吃的。小狗很小吃不了像肉干或者猪肝这样难以消化的食物。我们便煮稀饭拌火腿给它吃,每天给它喝一些牛奶。刚开始小家伙喝牛奶容易拉肚子,但喝上几天之后也没有再出现拉肚子的情况。
阿福的身体就像皮球一样,一天天长大,整天肚子都是圆鼓鼓的。远远看去就像一个棉花糖在地面滚动。在这里安家不久后阿福欢闹性格便显露无遗。
下午我被阿福在客厅轻轻呜咽的声音吵醒。我抹干脸上的汗水,穿上短裤看阿福在吵闹什么。
安美在冰箱上留下纸条“今晚我不回家吃饭”。我看看阿福,它围住牛奶盘子在喉咙里轻轻地呜咽。
“饿了吧,阿福。”
我从冰箱取出牛奶,喝一口然后往盘子倒一些。阿福立刻埋下头,吐出红色的小舌头。我一边喝牛奶一边***它软软的绒毛说:“阿福,好不好喝?”阿福埋着头发出呜呜的声音。
“你也觉得好喝吧。”我说,“觉得好喝就多喝点。”
我有往它的食盘里添一些牛奶,然后踱到客厅的中央打开电视舒展开脚来。
热气像浪潮一样不断的卷过来,虽然已经是下午四五点,艳阳依旧高照。我就是不花费力气坐在沙发上也觉得闷热难耐,细细的汗液顺着毛孔流出。阿福喝完牛奶,摇摇摆摆像一团雪球一样滚过来。不知道它是因为吃东西泪到了还是因为天气的缘故,张大嘴巴不停的喘气。它走到我的脚边,趴在地上,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你这个懒家伙,喝饱了想休息了么?”我用脚趾咯吱它的下巴。阿福用嘴巴han住我的脚趾用牙轻轻地磨,然后咂咂嘴巴,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阿福,好吃么?”我抖抖在它嘴巴里的脚趾。阿福在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好像在说“好吃啊,真是美味”这样的话语。
“好吃,你就多吃吃看。”我将另外一只脚也伸到它的眼前,不过阿福似乎并不中意这只脚,舔了几口就放弃转而继续舔食原来的那只脚。
“原来你比较喜欢我的右脚。”
等阿福再舔舔我的脚之后,我将它抱在怀里揉揉它短短的尾巴。它也便安静地眯上眼睛打盹。
阿福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它先从我的腿上跳到矮的茶几上,然后再跳到地板上。阿福弯起身体围绕自己短尾巴扑腾。过了一会儿,小东西又呼哧呼哧趴在地板上喘气。我用脚推推懒懒的阿福,它立刻就精神起来,摇摇尾巴拽我出门。
“可是想出门溜达。”我问阿福。
“汪汪。”阿福回答是。
我打开门阿福就从门缝中溜出去,然后一跃跳下台阶。我紧跟在它的身后,害怕它一个跟头栽下去。阿福就像一只白色的乒乓球从一个台阶跳下另一个台阶。
走到院里,阿福更加的兴高采烈,蹦蹦跳跳地在前面带路。没走几步便又回过头等待我,然后再向前跳跃。时而又会回到我的身边,在我的脚步中穿插。
我和阿福走到附近的篮球场的时候,阿福冲球场“汪汪”地叫个不停。我寻声望去,那不是安美么。我悄悄走近她,站在她的身后,她没有察觉到,我拍拍她的后背。安美“哇”的一声叫出来。
“你知道我在这里。”安美按住惊魂未定的胸口,“是怎么找到我的。”
“这都是阿福的的功劳,是它找到你的。”我说,“你怎么会在这里,还给我留纸条让我和阿福自己做饭。”
安美没有回答我,将目光投放到篮球场内,目不转睛的痴望着穿黑蓝色短袖的男人,一个人痴痴地抿嘴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