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捂着肚子狼狈逃窜的手下,苏漾看着自己的双手,眼中露出一抹疑惑。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敏感的发觉有人跟踪,更不明白自己为何这么擅长打架。
包括在澡堂子里,甚至昨天张德顺的摊位前。面对别人打来的拳头,他的身体竟然古怪的有兴奋感,更条件反射地作出反应。而且,很享受。
打架的全过程都没有经过大脑,等他反应过来,战斗已经结束了。
这一幕与他在深山老林里与野兽搏斗的情况何其相似,之所以能活下来,靠的就是这神奇的反应和超凡的打架能耐。
在猩猩群里的那一年,他被大小猩猩们欺负而奋起反抗,一直打到推翻猩猩之王,成为新的猩族部落之主。那段日子不知挨了多少打,却也成全了他强横的打架本能。在野生丛林里生存,动手就必须解除对方的反抗能力,这也是他下手必狠的原因之一。
可他自己也知道,倘若没有雄厚的基础和底子,寻常人早就被野兽们打死了,哪能带着猩猩部落霸占整个原始森林?
让他没办法在原始森林继续生活下去的原因,不是狼虫虎豹们被逼的团结在了一起,不是整天只能吃野果喝泉水,更不是幕天席地蚊蝇遍地,而是……唉,想起来苏漾就一言难尽……
夏去秋来,猩猩族群又到了传宗接代的日子,他整天被一群母猩猩包围着嗷嗷叫唤,各种搔首弄姿吸引他这个“王者”的注意,下头的公猩猩们被揍怕了,居然把所有母猩猩都送到他身边,任君挑选,搞得他无语问苍天,最终只能狼狈的落荒而逃。
至于自己的身份,他也曾到自己被发现的地方寻找线索,却没有任何收获。而且脑子里一片乱七八糟,似有若无很多片段,却没有一个是完整的画面。想得多了就会头疼欲裂,只能走一步说一步。
走出厕所,张锦书静静的站在不远处等着,像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雪莲。尽管穿着普通,却掩盖不住她清新脱俗的天生丽质,眉如新月明眸皓齿,当真清纯的不得了。
这一幕比在原始森林里看母猩猩简直好的不要太多,苏漾非常满意。
张锦书看他出来,有点不好意思的道:“苏漾,没有找到跟我一样的鞋子,这一双也是白色的,你凑合穿。等我再存起钱来……”
“谢谢你,这是我有记忆以来第一次最珍贵的礼物。”苏漾接过去,很认真的道谢。
张锦书俏脸一红,局促的顾左右而言他:“快回去吧,爸妈该等咱们吃饭了。”
两人并肩而行,恰好路过平时张德顺摆摊的地方。路对过一张大桌子,摆着几堆红肉,大腹便便的长发妖孽正系着围裙玩手机。
看见两人过来,长发妖孽眼睛一亮,老远的打招呼:“锦书妹妹,今天没出摊呢?”
张锦书嗯了一声,没多说话。这妖孽平时对谁都爱答不理,就喜欢油嘴滑舌的跟年轻漂亮小姑娘搭讪。街坊四邻的都不乐意搭理他。
长发妖孽也习惯了,拿油乎乎的大巾抹了抹嘴,突然又看见了苏漾。眼睛抽搐一下,猛然变得铮亮,很八卦的吆喝:“帅小伙是谁?在学校谈的小男友吗?”
这一嗓子喊的张锦书心里头发慌,赶忙解释:“不是的,他是,是我……”
“我是你店门口的流浪汉。”苏漾很诚实的回答。这位虽然行为奇葩,至少没有像别人一样驱赶他,在苏漾的印象里这位还算不错。
长发妖孽愣了下,很难将眼前俊巴巴的小伙跟那个浑身臭烘烘的流浪汉联系到一起。他不是不嫌弃,而是懒得下去赶人,这猛地一说,看身形轮廓还真有七八分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