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后,婶婶谢香兰从邻居妇人们的嘴里知道了她在书店打工换书看的事情,羞臊红了脸,冲到书店,扭着她的耳朵,将她领回家,心疼又生气,指关节一次次砸在桌上,发出噔噔的声音,扯着嗓子喊,“以后娃儿你想看啥书,就和婶子说嘛,婶子给你买,怎么还跑到书店里丢人现眼去了,让外面那些人怎么说我们金家!说我们苛责你,让你缺衣少食了?!说娃儿想看个书,我们这做叔叔婶子的都不给看?!”
“婶子,我没有这个意思。我想着是,买那些个书回来也没地儿摆,而且压根儿没必要买,我都和书店叔叔混熟了,不花钱看多好……”金夕虽然才十来岁,但心智早已超过了同龄的孩子,她知道婶婶是为什么这样急赤白脸地把她拎回家?无非是周围的闲言碎语,会说她苛薄了自家侄女。
即便知道,金夕也还是拒绝了婶婶,因为知道叔叔婶婶养她不容易,所以从来不会要求叔叔婶婶给她买任何东西,连学校补课,她都是能不参与就不参与。只要成绩跟得上,就好了。
那个下午,她在系里阅览室看过期杂志。阅览室勤工俭学的男同学邵飞轻轻拍拍她的后背,那是一个长满青春痘的男生,学习成绩很好,已经考上了上海某所研究所的研究生,有很好的未来。重要的是,喜欢了她很久。
金夕心里都知道,但她的心气太高,对同样贫困的人提不起任何兴趣。所以也从不拆穿邵飞,反正没有未来,何必伤人?
“金夕啊,外面有个男的找你。”邵飞轻轻拍了拍金夕的后背,扶了扶破烂的眼镜,悄声说道。
金夕挑了挑眉,以为是叔叔金东强,便收了书,连声谢谢都没说,就昂着头大步往门外走去。
在教学楼门口,她却看到着一身玻璃绀颜色西服的男人背靠着教学楼旁的樱花树,手里不知道在摆弄着什么东西,几朵樱花掉下来,砸在他肩上,顺着他的肩膀滑到地上,像里的场景,好看极了。
金夕看着晃了神,她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样好看的男人。换句话说,西南没有这样好看又精致的男人。
“姑娘。”不知道什么时候,林伟贤摘下墨镜,已经站到了金夕面前,离她的脸不过十公分,互相能感受到对方鼻子的气息。
金夕这下才完全看清了林伟贤的模样,已经不年轻,有着中年男人微微发福的样子,眼睛细长而深邃,锐利而明亮,周围有细细的眼纹,唇周留了型的胡子,一看就是精心打理过的,一点儿不显邋遢,有着成熟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