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九八零年的七月,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不管是作为记忆还是现实都是如此。华北大地的凉爽早已过去,炎热的夏季则继续扩展。
今天小暑!
县高中,天空已经阴沉了大半天,放学铃刚响,米大的雨粒就呼呼啦啦的随着跑出教室的学生落了下来,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宿舍门口,郑诚正倚着门框,左手捧着黄豆酱瓶,右手拿着硬绷绷的杂面馍,塑像似的看着这个风雨濛濛中的校园。
按着记忆中的力度,他咬了一口光滑如蛋壳,硬的如瓷砖的馒头,打滑了!后槽牙狠狠地在舌头上留下了印记。
郑诚的眼泪当时就下来了,真疼。
这时,几个学生正跑着路过,泥水随着脚底四散飞舞。郑诚叹了口气,用油腻的袖子抹了抹眼角。
谁能想到,只是一顿小酒,他就遇到了重生这回事?可怜他挣了一辈子的钱,那么多,还没花完呐?!
转眼,郑诚又不禁一拍脑门,还真是不知福。仔细想想,他年轻了三十多岁,就算再多钱也大赚了吧!
咬下了一块馒头,一边机械的嚼着,郑诚捏了捏自己的细胳膊腿,真瘦。对他来说,面黄肌瘦不止是一个成语,完全就是对他现在的准确形容啊。
说是重生到过去,倒也不完全准确,也许是他的到来产生了影响,这个世界也有了些小小的变化,比如,食堂的菜从记忆中永远的两毛,变成了两毛五!简直丧心病狂!幸好他不吃食堂。
至于别的,郑诚的记忆本来就有些模糊,也实在不知道还有哪里不同了。
感受着身上年轻的气息,他几乎要再次热泪盈眶。重生前,他的精神跟身体状态已经相当糟了,如今有机会重来,心里的兴奋无以言表。
他正发着呆,一个少年披着蛇皮袋,端着搪瓷缸子,踢泥带水的从雨幕冲了过来。
看到郑诚,这家伙还眉开眼笑的冲他挥挥手,“让开点!我刹不住车啦!”
郑诚知趣的挪了挪,让开了宿舍门。
腾腾腾!
少年身上带着一层水汽,脚底飞舞着泥水,冲到宿舍里,一直快撞到另一边的墙才停了下来。
“李……聪聪,你没拿伞?”郑诚试着问道。
他对这少年还有印象,问这句也是确认而已,嗯,确认名字。
“没,你忘了?早就散架了!”少年把蛇皮袋挂到床帮子上,走到门口,胶皮鞋底在门框上刮了刮泥。
他的个子比郑诚低一点,很壮,但皮肤却白,浓眉大眼的还算端正。不过,这人脾气却跟长相不怎么搭,脾气火爆,喜欢跟一群不良少年混在一块。
李聪聪的父亲是村支书,大伯还是县供销社管事的,所以家境比郑诚要好的多。
俩人并不在一个村,是初中同班同学,也是当时唯二考到县高中的两人。因为有这个联系,加上脾气相投,他们一直都很要好,连回家也一块。从县城到家五六十里路,郑诚又没有自行车,每次星期五回家,如果没有李聪的自行车,他这高中还真不一定读的下来呢。
李聪聪跟郑诚不一样,他平常吃的都是学校食堂,而且常买那种有一点肉花的菜。隔着一米多远,郑诚就看到了他搪瓷缸子里的菜,白菜炒肉,不禁咽了口吐沫。
“给,你的蒸馍忘了拿了?”李聪聪把手里的两个杂粮馒头递了过来。
看着还冒白汽的馒头,郑诚这才想起来,他们是可以在学校食堂热馒头的。只是他今天心乱的厉害,把这忘了,刚才自顾自的拿着凉馒头就在那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