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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边城小镇

这个世界上,叫做迷雾镇的地方,没有几十个也有十几个,大都因迷雾之墙而名。

艾斯帝国的红狮郡只有一个迷雾镇,位于野狗原的东北角,东邻迷雾之墙,北邻契隆山脉的余脉。

这里曾经是第三次驱魔之战的最后战场。战争结束后,参与战争的各族联军相继退去,一小部分人选择和战友一起留了下来,建立了迷雾镇。

这些保护了这个世界的老兵们大多来自同一民族,彼此之间相处和谐,把迷雾镇变成了一个艾斯人聚居的小镇。

在迷雾镇建立后的数年内,艾斯帝国建立。第一任皇帝雄才伟略,大肆扩张领土,一度想要越过契隆山脉,进入星辰大草原发展。

在迷雾镇的东北部山区,新兴的艾斯帝国,开发出来一条险恶的小道睫毛险道,可以进入星辰大草原。

有人说,睫毛险道这个名字的意思就是说,这条道路太危险了,走路的人小命就像挂在睫毛上。

也有人说,走这条路的人,真是连睫毛都不敢眨一眨。

迷雾镇作为睫毛险道的桥头堡,在当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但是,由于睫毛险道太过危险,不利于太多人通过,现在的艾斯帝国基本上已经放弃了睫毛险道这个方案。

历经数百年风雨,迷雾镇并没有变得有什么不同,依然是一个在艾斯帝国版图上找不到的边城小镇。

虽然地处偏远,但这里的水果和蘑菇很出名,每年都有许多商人到这里收购蘑菇和果酒,顺便卖些日用品。

实际上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饶,可不止出产水果和蘑菇,野狗原上的特产,几乎都能在这里找到高阶魔法矿石、宝石、魔珠、药材……

要不是因为魔兽猖獗,地处僻远,迷雾镇大有可为。

走过一段长长的、艰难险阻的旅程,李吉背着小女婴,到达了第一个目的地。

经过了四五个月的艰难求生和辛苦劳作,尤其是近一个多月的艰难旅程,李吉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重新来到人间。

他略微佝偻着显得瘦弱的身躯,背负着一只草编的背篓,虽然全身整洁比小镇上的大多数人还要整洁却难掩来自身心的疲惫,只有一双银色的眼眸,依然亮得吓人,犹如一只警惕的大猫。

他略带迷茫的蹒跚在迷雾镇的街头,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小女婴站在背篓里,扒着李吉的肩头,露出小脑袋好奇的四处张望,还不时地咿咿呀呀的和李吉讨论两句,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

他们两人一副土包子进城的神情,吸引了很多人好奇的目光。

李吉无视投过来的各种目光,随意的在街头蹒跚着脚步,略带婴儿肥的脸上,露出轻松而满足的微笑。

这个世界比较封闭,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并不能随心所欲的旅行。

虽然这里也有外来人,但基本上都是商人和商队的随员,或者是生活在野狗原上的,形象不太诡异的,不爱吃人的蛮族。

李吉和小女婴明显不是商队的人,而且衣着干净整齐,虽然风格和这里的人不同,但相貌和衣着也明显不是那些比人类文明要落后得多的蛮族。

人们用各种目光打量着两人,不时地指指点点,轻声议论。关于李吉和小女婴的身份的流言,风一般传遍了整个小镇。

李吉现在的耳力惊人的好,那些自以为私密的讨论,不时地进入他的耳朵。对那些或是怜悯,或是幸灾乐祸,或是不怀好意的目光,李吉视若无睹。

在走过半条街道之后,他就接受了自己的身份年轻的,父母双亡的,身无分文的,带着幼小的妹妹的,流浪汉现在差不多全镇子的人都知道了。

李吉很快就在只有一条街的镇子里,转了一圈。

整个镇子就像是欧洲中世纪的乡下小镇房屋矮小破败,街道脏乱,污水横流,人们衣衫褴褛,神情麻木。

有个别人的形象,与李吉认知中的人类形象,区别大了点简单直接点说,就是“视之不类人形”。

一个土广场上乱糟糟的,倒是挺有人气,吆喝声此起彼伏,看起来是个小小的集市。

集市上聚集着一群高大的驮兽,长得奇形怪状,有些就连拉卡里斯也不认识,李吉就更不可能认识是什么动物不稀奇,这个世界的动物,李吉都不熟。

最引人瞩目的是十几个长的奇形怪状,又奇装异服的摊主。

有的个头不高却身形粗壮,满头满脸都是打着卷的,茂密的金色毛发和胡须,背后背着沉重的战锤或单刃斧这是矮人。

有的身形修长,面貌清秀,耳朵秀美尖长,一道道狰狞的刺青在白皙的皮肤上肆意游走,身上披着的破烂兽皮难掩猎豹般矫健的肌肉,或背着简陋的弓箭,或拎着骨质的短矛这是野蛮精灵。

有的青面獠牙,暴睛四耳,头上戴着兽角做装饰,望之不类人形这是荒野兽人中一种,而且他们头上的兽角也并不是什么装饰。

这些人和正常人类的区别很大,而且是来自几个不同的种族。

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剽悍和血腥,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李吉决定找形象好点的人询问一些情况这很容易,大部分人和李吉的长相差不多,一看就是属于同一个种族。

事实上,索林人的近亲就是艾斯人。

一个看上去干净利落的老头笑得慈眉善目,第一时间赢得了李吉的好感。

老头名叫莱特,自称是本地人,和李吉热情的攀谈起来。

莱特告诉李吉一些集市上的“规矩”,好奇的关心一下李吉的处境,希望能够提供一些帮助。

李吉感谢了这位好心人的关心,并委婉的拒绝了他的帮助。

李吉随意的走在集市上,面带微笑,目光警惕。

那些小摊上售卖的货物很杂兽皮、兽骨和兽类的遗体算是一个摊子看上去应该是草药的之类的东西堆成一堆各种干果、水果、山货干品琳琅满目,混乱的堆在一起各种各样的、发光不发光的石头、木头、骨头等原材料和金属制作的武器、工具,混杂在一起,又是另一个摊子。

规模最大的是几个人类行商的摊子。他们售卖日用品的摊子,小到针头线脑,糖果零嘴,大到长刀大剑,成衣鞋帽和整卷的纺织品,大袋的黑色的粗盐和五花八门的调料。

考察了这里的状况,李吉决定现杀一只新鲜的猎物卖卖试试,或者背包里的蘑菇也能卖毕竟蘑菇也可以算是山货,没有人卖也不一定就卖不出去。

这是一次尝试,李吉希望能够依靠狩猎、采集,通过这个集市,养活自己和小女婴。

在人们担忧的目光中,李吉背着自己的妹妹,非常自信的走出了小镇。

三个小时不到,李吉回来了。

这个乡间小镇因为李吉沸腾了为李吉的武勇。

一头两百多斤的动物,四肢还在轻轻抽动,被李吉绑在两根树枝上,奋力拖动。

李吉猎到了一只五阶的蝎尾魔犬。

猎到一只三阶魔兽不算什么,这里很多人都能做到,但没有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能够毫发无伤的猎到一头五阶魔兽而且,这个少年还背着一个不会走路的婴儿。

看到这只魔犬完整无伤的外表和不自然扭曲的脖子,莱特老头大声叫好,并向周围的人解释这种杀死猎物的手法有多难,这样完整的皮毛有多珍贵,如果下手快点的话,还能收获大量未凝结的魔血。

来自拉卡里斯的知识告诉李吉,这些魔血确实很有用。或许拉卡里斯李会琢磨用魔血附魔的问题,但李吉一直都不是很感兴趣,他只会把魔血变成血豆腐。

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向李吉走过来,笑呵呵的和他打招呼:“嗨!小兄弟!卖给我,怎么样?价钱可不低!”

他一边说着,一边掂了掂手里的两枚银币,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李吉笑了,他很清晰的知道了这个人的想法一个把“狡诈”摆在脸上的人,可不是个成功的商人。

李吉只是抬头看了他一眼,抽出短刀,在猎物的身上专心致志的比划着,漫不经心的说道:“我只是想吃肉而已你的价钱可买不到这样完整的皮毛,也不值得我放弃嘴边的肥肉。”

一个声音大声的嘲笑这个商人:“没钱就算了!小孩子的钱也不好骗啊!”快眼看书kuaiyankanshu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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