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王是当今皇上的弟弟,母妃早死,七岁时一把火烧了后宫两个别苑,十七岁封王。听闻他征战沙场十年,平定无数叛乱,两年前才回来,身上戾气极重,要是一不小心得罪了他,很可能就是血溅三尺,不爱笑,被人称为冷面阎王。
朝堂上对他褒贬不一,但敬畏是肯定的。战场上十年磨砺,靠真刀真枪打下来的战功岂是寻常武将可以比的?那踩着尸骨和鲜血,从地狱中炼出的喋血气势更是让一众文官不敢造次。
木离之所以那么吃惊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位睿王爷不近女色,简单来说,就是对女人过敏,很难想象他会踏足潇湘阁。
坊间传闻,上次兵部侍郎的女儿不小心用手碰到了他的衣衫,他愣是当场把外衣脱下,让侍卫拿去烧掉。都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奈何睿王长得俊美,总是有姑娘头脑发热飞蛾扑火。
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是鲜花偏要往牛粪上长,白瞎了风情。
墨娘戳了戳她的脑袋,看这满脸的奸笑就知道她思绪肯定飞到天边去了,“想什么呢!估计是来说正事的。睿王爷虽不近女色,但燕世子是这里的常客,经常找书洛下棋。”
木离挑挑眉,燕世子名燕南,是大凉来的质子,出入有专车,起居有服侍,穿着有华服,虽为质子,但也过得潇洒滋润。
“大凉的质子和东齐的王爷走得如此之近,也不怕被有心人参一本。”木离笑了笑。
墨娘掩面一笑,别有一般风情,她不以为意,“睿王一向特立独行,当时还敢同先帝在朝堂上争执,就算火烧宫殿先帝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管得了他?再说,燕世子从小便来了东齐,整日吃喝玩乐,皇帝最开始还提防着他,后来见他这样不思进取,倒也放心随他去了。”
木离听完,垂眸,脸上神情不变,食指指腹轻轻摩梭着深青色的杯沿,无所谓地开口,“整日吃喝玩乐的人还能被冷面阎王刮目相待,这才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
对于无关紧要的人她一向不在意,她在意的是另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