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回客栈的路上,南门五犹豫了片刻,问道:“老金,刚刚那人就是你说的南阳城的朋友?”
老金笑着摇摇头,说道:“不是他。我那好友正巧不在家。不过,这人和我一样有胆有识,智勇过人,值得深交。”
吃个霸王餐也吃得这么有理有据吗!
南门五说道:“老金,你那好友是什么样的人呐?这么多年了,人家还记得你么?”
老金露出缅怀过去的神色,说道:“就是普通人一个,瘦瘦小小的,长得,怎么说,很普通,和街上路过的那些人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他的手掌却很大,很难想象那么瘦小的一个人居然会有那样大的手掌。”
“至于他还记不记得我,这不好说。毕竟这么些年过去了,我们俩也没有见过面,也没有书信往来,再加上我这样貌和以前变了很多。所以,单看相貌是看不出我是谁的。”
南门五问道:“话说老金,你以前长什么样啊?就是闯荡江湖那会,总不可能也是现在这样吧?”
老金饶有兴趣地反问一句:“那你觉得应该是什么样?”
南门五答道:“不必锦衣华服,不必花团锦簇,不必前呼后拥,就一剑一马一佳人。腰间挂着的是绝世好剑,胯下骑的是汗血宝马,葫芦装着的是陈年佳酿,手里搂着的是倾国佳人,自在山河行,潇洒天地间。”
老金补充道:“最好再做上几件大快人心的大好事!一剑刺穿天下第一大恶人,不留姓名,飘然离去。或是单枪匹马拦住千军万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南门五很是激动地点头表示赞同,说道:“没错!客栈在那边。尤其是蛮子兵临城下,一人一剑立在城头,睥睨那十万大军,纵身跃入其中,如砍瓜切菜般将蛮子全都杀了。”
老金笑道:“最后迎着傍晚那点霞光,半侧着身子仰头看向城头的妇孺,甩掉剑上还没干涸的血迹,还要再喊上一句豪气至极的话。”
“嗯嗯嗯!”南门五眼里放光,小鸡啄米般点头,露出向往的神色,“这辈子要是能有过这么一回,就算让我死了也值啊。”
“对了,那俩丫头回云州了吗?”
南门五摇摇头,把事情一一如实说出。
“既然如此,我们就在此处等着她俩回来吧。”老金的目光越过南门五,看向窗外,那边熙熙攘攘的碧水码头。
南门五趴在桌子上,支着脑袋,问道:“老金,你还没说你以前的事情呢。”
老金笑了笑,斟酌再三,方才开口说道:“少爷,老金遇到的事情并不算新鲜,但是对于少爷来说,可能有些接受不了。少爷可是想好了一定要听吗?”
听到这个,更是勾的南门五心里痒痒的,点头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