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念指了指楚月:“你忘了,她一来,李盖奇不就有事了?”
丁紫莹:“好吧,不过这次事先说清楚,关于乔克恩调查的每一丝进展你必须都得通知我!你们再瞒着我搞什么诡计,我非一把火烧了你的酒吧不可!”说着丁紫莹出门骑上车走了。
楚月看着丁紫莹的背影消失,看到丁紫莹那么在意乔克恩,不禁有点反思自己刚才是不是玩笑开过火了。
陈念说道:“放心吧,莹莹不会吃醋的。”
楚月惊讶道:“你会读心术吗?怎么知道我刚才在想什么?”
陈念说:“世界上没有人会读心术,至少夜市几百年的记录里没有摆摊者曾经会这个技能。我只是,阅历比较丰富而已,人老了,见识多嘛。”
楚月问:“那……她们俩……我还真有点心疼那个姑娘了,为了乔克恩那种傻瓜……”
陈念道:“不能那么说,之前莹莹遇险的时候,乔克恩一样为她赴汤蹈火过。他们俩啊,怎么说呢,是非常有趣的一对。以前他们俩还经常互相给对方介绍相亲对象呢。只不过,女的都让乔克恩的嘴巴给说跑了,男的都让莹莹的脚给踹跑了。
他们两个,是这一代人里当年年龄最小进入夜市的摆摊者。由于年龄相仿,就常年在一起搭档,后来又几乎同时升到了一号和二号,遇到重特大事件也是他们两个一起出去处理。
他们的感情,可不像普通情侣那样。要知道,做大掌柜二十年,接过数不清的关于爱情的案子。我见过无数的情侣,今天还喊着为对方要死要活的,明天可能就流着泪说什么‘不爱了’。爱情,是这个世界上最脆弱的感情,它的坚强,都是被艺术作品虚构出来的而已。但乔克恩和莹莹不一样,他们的感情早就超越了爱情,更像是兄妹吧,又或许比兄妹还亲。
而且,就算是能为对方去死有什么了不起的呢?死了一了百了,就算没死干净,变成鬼也比当人顺心的多。能为谁去死不算本事,能为谁继续艰难的活下来,才是真正的感情。
一年前那件事之后,乔克恩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很多次都想轻生的。可是他为了丁紫莹,活下来了。他要是死了,就能逃离一切笼罩他的痛苦了。可是当丁紫莹劝过他之后,他为了丁紫莹选择了面对,即使是整天被关在精神病院里,即使是整天被噩梦折磨……”
算了,说多了,接下来该干正事了。”
说完陈念把刚才拿过来的那个酒盒子打开,里面没有红酒瓶,而是一张卷起来的泛黄色羊皮纸。陈念将羊皮纸摊开铺到吧台上,然后从吧台旁边推过一个墨水瓶,拿起里面的羽毛笔:“请在这里签个名吧,签了名之后,我就有理由动用夜市的一切力量,来帮助我们一起寻找乔克恩了。”
楚月仔细的看了看羊皮纸上的内容,确认没有什么诈骗陷阱之后,拿起羽毛笔签了名字。之后趁着陈念收纸的时间,楚月好奇的问:“您刚才说爱情是脆弱和虚假的,乔克恩也这么认为吗?我记得他当年在给我们医生讲自己的患病原因的时候,说是他女朋友失踪才导致他精神失常的啊。当然,鉴于他的性格,我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而且具体细节他也没多说过……”
陈念把羊皮纸卷好重新放回酒盒子里:“总体上差不多吧。关于乔克恩的过去,你要是想听的话,可以留在这里多呆一会儿,反正我现在也没事,可以给你讲一讲。你想听什么都行,毕竟做徒弟的要多了解一些师傅的背景。”
“我不是他徒弟!我走了!”说着楚月站起来,可是她纠结了几下之后,还是决定留下来。于是她重新坐下:“那个……你刚才说乔克恩当年想轻生?为什么么啊?他女朋友怎么失踪的?而且按照他的性格,就算女朋友失踪了,他应该是那种一定要活下去找到她的人吧?怎么会想去死?”
陈念拿起一杯酒品了一口:“这就说来话长了,乔克恩是郎家的后代,而郎家的祖传秘技几乎可以用气味锁定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无论是活人还是死人。可是当他的女朋友被修路人带走后,他在一天之内开了十次‘狼嗅’,差一点让身体崩溃,都没有找到一点他女朋友的痕迹。因此,他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他的女朋友已经死了,而且已经灰飞烟灭了。
反而是莹莹,当年抱着他信誓旦旦的说,她保证,那些被修路人带走的人一定还没死,早晚有一天肯定还会再次出现的……”
楚月渐渐的入神了:“丁紫莹怎么知道?”
陈念叹口气:“她当然不知道,她只是为了让乔克恩活下去而已,她认为,爱情总有一天会褪色,她希望时间能淡化爱情让乔克恩忘了他女朋友,从而能好起来。可是她没想到的是,真正折磨乔克恩的不是爱情,是他自己,是他的自责。
他,过不去自己心里那道坎啊……”
楚月突然担心起来:“那……那他这次突然失踪,会不会又出现之前轻生的情绪啊?万一那样的话,我不在他身边……”
陈念看了楚月一眼。
楚月急忙改口:“丁紫莹不在他身边,没人劝他,他岂不是很危险?”
陈念说:“所以啊,我才会无奈之下想出让莹莹去找你报案这个方法来。作为夜市大掌柜,从任职第一天就发过誓,绝对不能因为自己的感情来动用夜市力量的,可是我,忍了三天还是没忍住。”
楚月弹地而起吼道:“你忍个什么啊?你为什么不早来找我呢?万一现在乔克恩已经死了呢!”
陈念叹口气:“如果真是那样,我也只能表示遗憾了……”
楚月急的在原地跺了好多脚之后,一把冲到旁边,举起一瓶酒倒了慢慢一杯,给自己灌了下去……
而与此同时,在墨港市郊区一个县城的偏僻胡同里。
一个年轻男人走路回家,路过这条胡同的时候,发现路边的垃圾箱旁边躺着一个人,手里攥着一个大酒瓶。
他还以为是流浪汉,他好心想叫那个人起来,可是叫了好几声都没有反应。好奇之下他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穿着皮夹克的年轻男人,看着不像流浪汉的样子啊。
他心里渐渐害怕起来,他慢慢的走近,弯下腰想要用手拽一拽地上躺着的那个男人的胳膊。
可是他却没有碰到他的身体,他的手,从地上躺着的那个男人的身上划过,就好像地上的男人是透明的一样。
他大叫一声,往后退了好几步:“有……有鬼啊!”
而那位地上躺着的男人,正是乔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