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希离开后,他依然逗留在那里。
空调风吹着他,纯白棉质的T恤外,外面是黑色的短袖衬衣。垂着头,黑发茸软,发梢随着空调风细小的飘动。
他在发呆,林蔚满透着白色的玻璃窗在外面看他。
她想,似乎不应该去怨他。因为自己本就是没有资格的一个人,无论是他的私生活还是工作身份。她的存在应该是尽她所能,给他更好的。
自己只是幸运的来到这里,没有人规定人一生都不可以撒谎。更没有人规定,是朋友就要告诉你,我有喜欢的人。
是她越界了。
“你准备呆到什么时候?”她走到他身后问。
朱思尧回身,眸子温和的看着她,可言语却是很坚定:“小满,我不会和喜欢的人分手的。”
林蔚满愣住了,干净如冷泉的眼睛看不懂对面的男子。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下一刻要不要对他笑。
哑言。
朱思尧叹气,总归是自己的错。态度还是需要和善一点,他正要说话。
林蔚满转身走了,她的眼睛里的光暗了...
掩上门时,也未曾再看他一眼。
她竖起刺时,难以接近。
又是黄昏,本来是挺美好的天气。到头来却被自己的心情给搞砸了,好天气坏心情。路上车水马龙,她踱步而行。
林蔚满的心,从他说出不会和喜欢的人分手时,就开始慌乱的跳动着。她猜想着这是失恋吗,自己的出现是那么晚,还以为自己会是他生命中一个比较重要的人。
没想到,他早遇见了。
可怎么就那么难受呢?
她摸着湿漉漉的眼角。
一个人生活时,她没哭。被同学欺负、诬蔑时,她没哭。被领导骂个狗血淋头时,她没哭。被节目组的工作人员一个劲的使唤来使唤去,累的不得了时,她即使委屈但也没哭。看见朱思尧被人看不起,她也没哭。
怎么因为他的一句——我不会和喜欢的人分手。
这么肯定选择一个人时,她却哭了呢?
原来这是喜欢啊,喜欢就是这样的感觉啊。好难受。
一定是很喜欢,才会那么坚定。真让她羡慕,羡慕的有些嫉妒。她从未被人坚定选择过。
她从未料到自己会对朱思尧动情,原以为只是仰慕。没想到自己和世人一样平庸,越是得到越是不满足。
竟然也曾期待过,和朱思尧会不会有可能。这后知后觉的暗恋,敲了一下自己木讷又迟钝的心脏。
以前,追逐朱思尧的脚步是期待与共同努力。时而梦幻,觉得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自己也会这么好运,有幸认识陪伴。本是自己划的线,当初说做到不打扰只付出,是自己对喜欢的人的间隔。
怎么自己动心了?
恍然大悟的感觉最是不好受,瞬间清晰,自己会贪婪会羡慕。这一点都不林蔚满,她真的变了。
可是又惧怕着,这不清不楚的情愫,究竟是不是喜欢。
***
朱思尧从公司出来时,照例走到地铁站,搭地铁回去。看到林蔚满时,愣了。
“怎么没回去?你一个人?”他环视一圈,并没有看见元希。
她在这等了他尽一个小时了,她有话要对朱思尧说。
“思尧,你是对的。如果公司让你马上结束你的感情,你答应了,那就不是你了。”
满满微笑着,眼睛黑黑亮亮。
朱思尧被她这样坚定的样子感染了,他越来越觉得,无趣的女子其实很可爱。
不同方向的地铁,她先离开了。朱思尧还在原地,直到他的身影不在视线中。她才终于敢把刚刻意伪装的自己,放松下来。
刚才那句让他坚持下去,也不知道是在说谁。
他的身影从视线中消失时,她才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人拿反比例函数,来形容爱而不得的喜欢,因为无限接近永不相交。
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的地坚持了不该坚持地。
可能,结束一段暗恋还需要好久好久。
“你还没开始,就不坚持了吗?他们又没有结婚,你完全有机会。况且你还在他身边,他女朋友这么久都没出现过,感情应该很容易瓦解的。而且,公司也不允许合约期间谈恋爱的。”
元希捧着半个西瓜,在中间用勺子挖出一个圆。第一口给了林蔚满,她知道满满最喜欢吃西瓜了。
满满嚼着西瓜,真甜。
复又,微不可见的轻叹:“我不能喜欢一个有女朋友的人,我也不愿意自己成为插足者。我不能让他女朋友没有安全感,她并没错。错的是我,这世界情字难解。”
“就说不让你太上心吧,早说过对你来说肯定很为难。走,带你去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太晚了,不去不去!”
“哎呀走呀。”
元希带她去了一家静吧,有人在一个小舞台上唱民谣。很简陋搭建的舞台,放着架子鼓,电吉他,还有一个萨克森,几个麦克风。那个青年长相平平凡凡,但却享受着这样一个舞台。
他说:“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民谣,之前有人问什么是民谣。我一时间也解答不上来,有次看到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民谣其实在心里没有声色犬马,没有灯红酒绿。只有四海为家、各安天下。”
林蔚满很认同他这句话,鼓起掌声,带动着别人也鼓起了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