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讥笑一声,“给我揍,别打得太重,他一星期后,还得去参加婚礼呢。”
这墙头草男人的名字叫仲无良,是江易臣身边最谄媚的狗,最会看脸色做人。地位虽不算高,但仗着有江家,一些中小型企业老板,还得看他脸色。
送请柬这种事,随便喊个保镖就可以,却被江易臣命令亲自送。
他顿时就领悟了意思,专门坐飞机来到这儿。
见李峰由始至终都稳坐钓鱼台的样子,他觉得,有必要给这不长眼的蝼蚁一点下马威。
保镖摩拳擦掌的走过来,而仲无良则是往西装里摸出雪茄,掏出防风火机点了起来。
他们已经调查清楚,眼前落魄的少年,刚高中毕业。家里的父母在一家小工厂打工,有个小姨,在南河市拥有一家化妆品公司,有点小资产。
这穷逼没什么背景,但他的女朋友陆冰来头倒不小。可能他自己还不清楚,他曾经的女朋友,是陆家在外读书的大小姐,而为什么会在这座名为山城的小地方读高中,鬼知道!
仲无良把这当做有钱人的无聊爱好。
而高中毕业后的陆冰,回到中海后,经过陆家长长辈辈们的一番教育和威逼后,也算想清楚了。她明白,李峰与她终究是两个世界,她的固执可能会给李峰带来可怕的危险。
“我都说了,婚礼我会参加,留下请柬就可以走了,至于你……”
李峰看着如小丑般洋洋得意的仲无良,活动一下筋骨,站了起来,翘起嘴角说道:“再犯贱,我送你出门呢?”
仲无良脸色一沉,挤牙说道:“给我打断他三根肋骨!”
保镖闻言,站在最中间的保镖冷笑,单独走过去,似乎是要单对单了。
“看架势,有点门路,可惜,遇到我了。”
李峰淡薄的身躯站在原地,虽然初醒后还没进行过修行,可他却是活了三百多年,被称为凌神天尊的存在!
喝!
保镖沉稳有力一拳打过来,然而,他都还没有看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就感觉有一股奇异的力量控制住了他的身体,使他动弹不得,接着就被踹倒在地。
可不是简单的踹倒,而是连墙壁的木板都撞烂,撞出了旅馆走廊。
仔细看的话,就会察觉,李峰眼睛里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精神力!
这具身体虽然没有经历过任何修行,但激发一些潜力,运用精神力禁锢一个武道平平的保镖,还是很简单的事情。
另外两个保镖见同伴被击飞,怒吼一声扑了过来。
可惜,在精神力禁锢下,他们再孔武有力都没用。
除非懂得修炼,用真气破解,否则再厉害也只能干瞪着眼,被李峰一脚踹飞出去。
转眼,这旅馆就剩下李峰与仲无良。
还在吐着烟圈,享受雪茄味道的仲无良,手一抖,烟掉落下来。
他沉着脸,实在没想到,他带来的三个保镖,居然都不是这个学生的对手!
“挺能打,难怪这么横,不过再能打,在江少前面,你都只是蚂蚁。一星期后,婚礼在帝王酒店举行,那时候我真想看看,你还敢不敢横,我们走!”
李峰淡淡说道:“我说过,你可以就这样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