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现在已经完全转身,背对着曹雄。
只见曹雄手影一闪,桌上的手机已经重新的装回了服务员的口袋,对方稍微感觉到了一点异常,就伸手摸摸自己口袋,还好,手机还在。
曹雄皱眉,自己的手法早就超过了二十四铃,但是对方竟然还是察觉到了,看来还没有彻底的掌握了这个躯体啊!
这一幕落在二哥三人眼中,三人心中是掀起了滔天巨浪啊!
偷东西容易,送东西难,这可是贼圈子里公认的!但是曹雄竟然能将东西还回去,对方只是稍微有一点反映。
二哥知道,就凭这一点,自己就不是曹雄的对手。
二哥的脸上带起了恭敬,“不知是何处的瓢把子咋到,若不想自降身份拜会,可否让我引荐?”
曹雄嗤笑一声,二哥这是将他当成了别处小偷头领,简称“瓢把子”。
“我都说了,我不是你们这种人。我也不想和你们有什么交集,如果你们还不走的话,我只能叫警察了,这里可是有三个惯偷啊。”
二哥起身,对着曹雄说了一句,“打扰了!”领着二人就走出了小饭馆。
临走的时候还不忘顺走了饭馆的一个茶杯。
这也是他们之中的规矩,所谓贼不走空,所到之处必须拿上一件什么东西,这也是为了图个吉利。
曹雄看在眼中,但没有阻止,不就是一个茶杯么,没必要。
他现在要做的,可比当贼重要的多了!
大街上,二哥带着两人快步的走着。
“二哥!那人到底是什么来头?难道是开天窗的?”其中一人说道。
二哥摇头,“总之,他比我的手法……不!比大哥的手法还要快!”
“我查查他去?”小年轻说道,自己兄弟的仇不能就这么算了啊。
“可以,但是最好不要惊动到他。”
“二哥!你这话就有点长他人志气了吧!我们还会怕他?惹急了咱们,叫上几个吃恰子的一起偷空他家!”
“给我闭嘴!跟我去找大哥!”
刚才那人口中所说的开天窗指的就是贼,切切实实的梁上君子。
贼和偷不一样,简单的来说,贼盗的都是大玩意儿,小偷偷的都是小玩意儿,档次的区别。
贼被称为“开天窗”。
盗墓贼被称为“掘塚”,和“绝种”同音,或许是因为这个行当太过阴损,墓下阴气中,大多数盗墓贼都膝下无子女。
然后就是他们这种市井小偷了,大白天动手的被称为“白日闯”,黄昏之后动手的被称为“跑灯花”。
刚才那人口中的“吃恰子”就是小偷中最低级的一种,专门溜门撬锁。
小偷之中也是很严格的,不可能你想什么时候作案就什么时候作案,白天动手之后你不知足,还要晚上动手,这就等于是坏了“跑灯花”们的财路。
昨晚被曹雄抓的谢老三,正是一个“跑灯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