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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竹马,你养我

林玖吃的很豪爽,一杯水一块面包就被她吃出“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情。她翘着二郎腿,瞥了眼一旁的姜壬,姜壬正托着腮盯着她笑。

“干嘛这样看我?是不是被我的风情万种迷得神魂颠倒了?”

说话间,面包屑就欢脱地从林玖嘴里跳出来,扑到了姜壬瘦削而白皙的脸上。姜壬无奈一笑:“你何止风情万种,简直是风华绝代!”

林玖是有自知之明的,她可从不认为瘦得跟道闪电似的自己是美女。不过,每次听到姜壬无奈而违心地夸自己,她打心底里乐呵。

林玖没抑得住心底里的小嘚瑟,眼睛笑成了月牙儿,递了一块面包给姜壬:“说这么违心的话……我很骄傲,哈哈哈……这是赏你的!”

姜壬也不矫情,接过面包就咬了一大口,吃得津津有味。

他这样的吃相让林玖很开心,这么多年来,似乎是第一次能“阔绰”的请姜壬吃东西,因为……她似乎有个永远也填不饱的肚子。

林玖很——嗜吃。

嗜吃与贪吃不同!

贪吃,是拿美味的食物满足口腹之欲;但嗜吃,却是发自骨子里的本能需求。骨瘦如柴的林玖一直特别能吃,美味佳肴也好,黑暗料理也罢,只要能入口,她便来者不拒。

这种嗜吃是与生俱来的,听孤儿院的义工说,她刚进孤儿院时每顿喝两瓶奶,到了一两岁的时候就有成人的饭量,五六岁的时候更是能吃三大碗白米饭,而这些还不是最主要的,最夸张的是十年前的那个夜晚。

十年前的林玖才八岁,那天周瑾院长出去开会了,负责饭食的工作人员偷了个懒,给林玖少打了一勺饭,晚饭没吃饱的林玖深夜醒来,饥饿难挡,竟然对准同舍女孩的脖子咬了下去。

受害者是个百十来斤的十岁小胖妞,迷迷糊糊的林玖就那么一推一跳,便将小胖妞推到压在了身下。那天晚上林玖的力气大得惊人,那一口也咬得十分狠,即便管理员协同几个孩子拼命拉拽,她依旧将小胖妞的脖子咬破了一块。最终,若不是因为林玖有晕血的毛病,估计那个小胖妞就不仅仅是脖子上破开一块那么简单了。

自那以后,林玖越加感觉自己对食物的渴望趋于变态。一旦某日没能满足她在食物上的需求,她的胃,她的肚子,甚至她的每一根血管都会开始叫嚣,整个人也浮躁不安、魂不守舍,她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

因为夜袭小胖妞的事情,林玖成了暮城孤儿院孩子们眼睛里的怪胎,会吃人的怪胎。虽然后来见证者相继被领养,可那晚的事情还是流传了下来,并且越传越离谱,即便是事隔十年的现在,孤儿院的三五岁的孩子都晓得她林玖会吃人——这样的对话是她最常听到的:

“那就是会吃人的怪胎么?”

“你看她的牙齿,一口能咬断人的脖子!”

“她会咬我们么?”

孩童时的林玖也曾试图解释过,可每当她与人靠近时,那些人总是会做鸟兽散。后来,她也释然了——本来就是孤儿,本来就是被至亲遗弃的人,何必贪恋群体的温暖,一个人过不也是过么!

想到这些,林玖瘪瘪嘴,拿起一块斤把左右的酱牛肉,吃的很是爽气。不过,当她的目光却再次落在面色稍显苍白的姜壬身上时,心底涌起了微微的愧疚。

姜壬是林玖在孤儿院中唯一的朋友,却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孤儿。姜壬因父母车祸去世来到孤儿院,那时的他已经十二岁了。

刚来孤儿院的时候,姜壬从不与人说话,总是坐在孤儿院门口,他从不相信父母的死亡,他一直坚持等父母接他回去,瘦小的背影显得落寞而执拗。姜壬的这一举动让院长周瑾很头疼,于是孤儿院的小霸王林聪主动承担起“教训”姜壬的重任。

那天,十岁的林玖恰好路过,看到姜壬被揍得鼻青脸肿,却死咬着嘴唇哼都不哼一声。鬼使神差间,林玖上前对着林聪等人一番龇牙咧嘴。许是“吃人”的恶名在外,瘦得跟麻杆儿似的林玖用自己的牙齿吓坏了林聪等人,也就成了姜壬的“救命恩人”。

姜壬今年二十岁了,一米七的身高,总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而林玖清楚,这都是因为她。这些年来,姜壬总是会将自己的食物分给林玖,甚至会趁着放学周末捡拾易拉罐换钱,会想办法打零工赚钱,然后……给林玖买吃的。

“真是奇了怪了,吃这么多竟还瘦得跟排骨似的!”姜壬见林玖神色黯然,玩笑道。

“我哪里瘦了?”林玖明眸一瞪,见姜壬笑而不语,拿起糕点,有些粗鲁地塞进姜壬嘴里:“还说我,一个大男人总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你也多吃点……”

与以往不同,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林玖有吃不完的东西,她乐意与姜壬分享。

今天,六月初八,林玖18岁生日。

18岁生日,对于圣玛丽孤儿院的孤儿来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在这一天,院长会满足寿星一个合理的愿望。但是,这一天之后的一个月内,寿星就要搬离孤儿院,自觅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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