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这世间的轮回能成就一双人,那他愿意拿一生换,只是当余光瞥见那人明媚的笑意不再属于自己。一生又怎么足够?
28岁的陆笙大学毕业后成功混进了设计行业,牵头开了设计公司,一同毕业的老胡也跟着一起干。每天加班熬夜跟上了发条一样不喊累,一帮子兄弟吆喝着要找个老板娘管管他。再这样压榨劳动人民,怕是资产阶级社会都不答应,陆笙也就只是在夜深的时候会感性的认同底下人说的话,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想起时光里的她,在耳边聒噪得不像话……
“诶,同学,让一让……”
“诶,同学,你有橡皮擦吗?”
“……诶,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要住自己设计的家,你来设计,我来装……”
他刚大学毕业那会儿,时常在想,她现在有没有麻烦别人带她爱吃的蛋堡,会不会有人替她准备一壶热水,她不爱喝凉水,夏天也是,要喝热得冒气儿的开水。也总是嘲笑她活得跟老年人似的,这时她总会斜着眼角轻蔑的说到:
“谁跟你们这些愣头青一样,我在贯彻落实养生之道。”
她总是有理,巴拉巴拉说个不停,时不时还要拿起课桌前方的保温杯喝口水润润嗓子……这时的陆笙是最入迷的,怔怔的望着她,眼角眉梢都带着笑,那时的陆笙才是鲜活有生命的。不像现在每天重复着劳动,却不知道自己在努力些什么,亦或者是在等待什么。
想到她在大学时的模样,不自觉笑出了声儿,自己惊讶于回忆起过往竟然丝毫不差。况且何亦欢已经走了很多年了……他该去哪儿找?
陆笙调整坐在椅子上的坐姿,拿起手机给老胡发了条消息。
“明天放假,你负责通知到位。”
很快,老胡回了消息,一张照片,公司员工聚在一起。欢天喜地的庆祝自己劫后余生。
“本来咱们准备联名上书,不行就黑了公司电脑的。”老胡消息很快过来。
“老胡,我又想到她了……”
“陆哥,放手吧……”
老胡太了解他了。
陆笙盯着屏幕很久,似乎这么多年他一直在等她,出来混不是遇不到好姑娘,的确。也遇到不少好姑娘,只是他觉得等不到何亦欢。他们似乎就没有结局,当年,的确没有结局,何亦欢一声不吭的离开,身边没有任何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也没有告诉她的死党颜韵,这么多年他也刻意不去提起她,他在怪她。什么事都不肯主动说,也不会学着去沟通。
陆笙打算回家,今晚情绪太浓,不适合工作。当然也怪何亦欢太讨厌,搅得脑子一刻也不安静。
拾起身旁的外套,下楼,锁门,已经是夜幕低垂,华灯初上。陆笙沿着马路向前慢慢踱着步子,一望不到头的路那么长,那么远,何亦欢怎么找得到他?
陆笙连续一周的情绪都偏于低气压,虽说平时说不多,但至少不黑脸,表情淡淡说不上愉悦,但也不冷漠。老胡站在办公室门口,叼着烟吞云吐雾,不知道怎么开口。
“什么事?”
陆笙见他站了半天,不进也不出,叼着烟的模样像极了街口要保护费的混小子,忍不住开了口。
老胡慌忙从思绪里回神过来,掐灭了烟,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