聿知之和邰诗四个月前,还在中国沿海城市深圳充当着辛勤的螺丝钉的角色,过着朝九晚五的上班一族的正常生活。但是却因为一次机缘巧合,她被人带来了云南,有了现在的“兼职”。
事情就发生在四个月前。
那个时候,聿知之新完成了一本小说,都是平时无聊写写的。她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人又比较安静,只要不上班,几乎都没有什么事情做,所以,写写东西,就成了她一直以来的业余爱好。
跟从前不同,以前她写完了,会试着投投稿,或者在网站上发发,她很喜欢那种和人分享的感觉。但是现在,她不会再做后面的事情了,只是写写,然后在未来的某个时候,想起来,再翻出来看看。作者是自己,读者也是自己,说好的是自己,说看不下去的也是自己。这样的反复,围成了一个圈,就好像小狗的尾巴上长了虱子,它努力的想要够到,所以努力的奔跑,在原地拼命的转圈,但最后累得筋疲力尽,却没有完成自己的目标。聿知之觉得自己就是这样了,知道不能奢望,所以让自己去追寻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所以,笑着看自己的失败。
但是邰诗出现了,并且使她的生活,有了一次转机:
“这都多少年了,你就别固执了,就用你原来的笔名,能有什么事呢?”邰诗趴在满满粉色气泡的双人大床上,捧着杂志一脸率真。
“万一被他看到怎么办?”聿知之坐在一旁,手里抱着鳄鱼玩偶,身上穿着连体的鳄鱼睡衣,这哪是一个三十岁的人该有的样子。
“知之,你值得吗,为了那个曾经的男人?”邰诗翻身,看着她的脸。
“没办法,谁叫我喜欢他。”一提到那个人,她就是一脸幸福的表情。
邰诗又翻过身去,继续看杂志:“虽然我承认他是有几分美色,影帝什么的,也挺厉害的。但也不至于好到让你赔上一辈子吧。”
聿知之歪了歪脑袋,纤尘不染的眼眸里的干净有些叫人心疼:“喜欢他的人很多,但我绝对是最爱他的那个。”
“是是,哪能不是呢?他能有今天,你可是功不可没,”邰诗又腾腾地爬起来,捏着聿知之的鼻子,忿忿的说,“其实你很好,你自己却不知道。”
聿知之笑着拿开她的手:“好了,鼻子捏着很疼啊。”
“小傻瓜,”邰诗没回看着她这样,就忍不住心疼,爱情中的傻瓜,除了自渡,其他人,爱莫能助。于是果断换了一个话题,“你不是最近刚写完一个故事?考虑考虑,别再把人家束之高阁了。”
“我觉得这样也挺好的。”
“知之,别那么当真,就当玩玩好了。而且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指不定早忘了。而且,大明星很忙的,也没那工夫看这些。怎么样,再考虑考虑?”
邰诗说的这些,聿知之也都明白。从前她都会适时停止,不会再讨论,也不会允许自己生出危险的想法,凡事可能打破她平静的生活的因素,她都敬而远之。但是这回,邰诗有一句话说到聿知之心坎里去了:他指不定早忘了。对啊,他可能早就忘了,记得的,在乎的,也许只有自己了。所以,试试吧。
“好吧。”但是聿知之没有想到,她竭尽全力想要维持生活的平静,却因为自己的这个疏忽,而掀起一阵惊涛骇浪。
邰诗一听聿知之竟然同意了,又狠狠地在她脸上亲了两口:“早这样不就好了,我们主编是你的脑残粉,前途一片光明,好吧!”
“谁知道,现在生活节奏这么快,我都几年没露过面了,或许已经没什么人喜欢我的书了。”聿知之撇了撇嘴,有点不自信。
“知之,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江湖中人,头可断,血可流——”邰诗一个眼神,示意聿知之接下面一句。
“诺言不可以不遵守。我知道。”
“所以,你既然答应了,就不许反悔,后面的事情,交给我就好。”
“嗯,那我睡觉了,明天还得上班。”聿知之推开邰诗越来越近的脸,抱着鳄鱼玩偶睡去了。
但是事情发展到这里,也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开始。之后顺理成章地进入第二阶段,也就在她点头答应邰诗的第二个星期的周末。
聿知之周末不用上班,作为一个宅女,她完美地发挥着这项优势,除了买菜之外,都不会下楼。那种扫货的生活,聿知之从来没有想过。
这天,她正在厨房做饭,手机响了,是邰诗打来的。
“诗诗,怎么了?你不是在上班吗?”聿知之擦着手上的水。
“知之,十万火急,你到我公司来一下,好不好?”邰诗说得很快很急。
“没问题,你别急,我马上出门,”聿知之关了火,解了围裙,换掉那幼稚的企鹅套装,直奔邰诗的公司而来。
等聿知之赶到的时候,距离与邰诗通电话才不过半个钟头,真能跑,竟生生缩短了一半的时间。一到公司,聿知之就径直冲向了邰诗的办公室,只见那里围了很多人,看样子,不是邰诗的朋友,但也不像是来找麻烦的。
“诗诗,你还好吗?”聿知之扒开人墙,冲上去抱住邰诗,“你们都是什么人?”
“知之,你别误会。他们是来商量工作的。”见聿知之涨的脸都红了,邰诗就知道她误会了。
这时,坐在邰诗正对面的一个戴着墨镜的男子说话了:“你好,我叫楼明修,一个月前,这位邰诗小姐上交过一份提案,建议公司刊发一部名为《露水未凝干》的小说。由于某人是这本小说作者的死忠粉,所以想要购买版权,并且拍一部电视剧。”
聿知之一字不落地听完墨镜男说话,但是却完全没想关于他提议内容的东西。而是在纠结,那个某人,到底是谁?再仔细端详他一遍,身着正装,干净且整洁,尤其是那双手,又白皙又修长,指甲更是一点脏东西都看不到。脸长得也算英气,是那种看上去很有力量的那种,头发打理得很自然,很帅气。只是可惜眼睛上框了一副墨镜,不知道摘掉之后,会是一张怎样的脸。
“这样啊,我就是作者,我叫聿知之。”
楼明修笑了笑:“那我就称呼你聿老师了,聿老师对我们的提议感觉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