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
林依依本以为严旭会去一些大牌男装店,严旭问她为什么,她说:“您老人家好歹也是白手起家的创业成功人士,不是应该讲究些?”
严旭难得笑了笑,“等我三十岁以后兴许能担得起你这个称呼。还有,任何时候我都是不选贵的,只选对的。”
他俩进了一家店,女导购极其热情的给严旭推荐新款。
林依依就坐一边冷眼瞧着,皮相好确实有优势,到哪都有人围着你转。
严旭试了好几件衬衫,问林依依哪件好看。
林依依就选了件极简单的白衬衫。
严旭拿上那件白衬衫去结账。女导购一看就皱眉,“这件衬衫的料子虽然好,但是款式穿上有点像服务生。要不帅哥您重新挑一件吧?”
林依依本想凑过来的,一听自己的审美被人如此鄙视,吓得赶紧躲得远远的,一副这事跟我没半毛钱关系的表情。
“不用了,谢谢。我就喜欢这件,我女朋友说好看就够了。”严旭拒绝了女导购。
女导购从头到脚打量了下站得老远的林依依,眼中流露出看市场上烂白菜叶子的神情。她又看看严旭,眼中又流露出“帅哥你眼瞎了吗?”的疑问。
林依依看人家妆容精致,白得跟冬瓜挂灰似的脸颊,再看自己素面朝天一黄脸婆,不自觉往后又缩了缩。
“您女朋友的眼光……好特别呦!气质也与众不同。”女导购仍笑得灿烂。
“有必要这么虚伪吗?”林依依心想,特别不就是非一般的差嘛;至于气质,当一个女孩脸蛋不漂亮,身材不出众,性格不可爱的时候,可以夸她有气质。
“慢走,欢迎下次光临。”女导购的笑容让林依依替她觉着有点累。
严旭牵着林依依昂首阔步走出去。
“你不用往后缩,你比她好看多了。”严旭顿了顿,“而且你眼光也比她好。”
林依依很怀疑地看向他,其实人家女导购说出这件衬衫款式像服务员后,林依依也觉得越看越像!
“当然了,你挑男朋友的眼光绝对完胜她。”
“想夸自己就直说,用得着绕这么大弯子吗?”林依依丢给他一白眼。
她怎么就摊上这么个男友?自己是何等的虚怀若谷、韬光养晦,充分发扬了民族优良传统。而那位整天一副骄傲自满、夜郎自大的臭脸。
“你说我到底是怎么稀里糊涂上贼船的?真是后悔莫及呀!”林依依叹息。
“有进步,都学会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林依依不高兴了,“到底谁得便宜了?”
“我!”严旭立马服软,“便宜你了。”
林依依觉着幸好跟冯宝混的这些年里,她的抗打击能力被锻炼得非常强悍,要不然身边跟这么个“毫无口德”的家伙,迟早得给她气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