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林中,沼泽边缘,一个少年半抱着昏迷的狂战,他面色苍白,印堂隐约萦绕着死气,肩膀一侧空荡荡的,鲜血淋漓,已经失去了一条手臂,那少年满脸血污,
“你们暴狼佣兵团卑鄙无耻!团长答应掩护你们撤离沼泽,你们就是这样报答团长的,背后偷袭,还放毒蜂杀人,简直就是一群畜牲!”
少年绝望地吼着,眼里满是憎恨与深深的愤怒瞪着眼前一群人,
“诶唷,小崽子挺凶,狂战那是自己没本事怪得了谁?我们都各为其主,既然都是为了那夜幽花来的,有除去一个竞争对手的机会,我们又为何不把握呢?
看他那样子,中了毒蜂的毒,那毒蜂可不是一般的毒蜂,我们可是花了大力气投喂各种毒培养出来的,那毒无解,八成见阎王去了,小崽子,我狼霆也不为难你,这就送上路。”
那名为狼霆的男子挥着手中的巨斧就要砍下,
‘叮’的一声脆响,斧头似与什么相撞偏离了轨迹,在那少年身侧地面留下了一道深深的痕迹,
“这位暴狼佣兵团的兄弟,有话好说,何必动刀动枪?地上这位小兄弟是我表弟,不知能否放过他,还有他怀里的那位,反正估计是死了,没必要赶尽杀绝吧。”
顾曦松了口气,还好在最后赶到了,对方大概十几人,不宜硬碰硬,先救人再说。
“你是谁?小子警告你,别管闲事。”
狼霆身后的一个矮小的汉子凶神恶煞地扬了扬自己的砍刀,
“在下说过了,是地上这位小兄弟的亲戚,这次将他带回去好给他爹娘一个交代,我保证不会将今日看见的事说出去,让他回去立马退出这劳什子佣兵团,回家老实种田去,这样可好?”顾曦的原则,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我才不跟你回去,我要跟团长共生死,团长在哪我就在哪!”
那少年估计是认出了顾曦,却仍然死抱着狂战不撒手。
这熊孩子,怎么就一根筋呢!顾曦有些无语,
“别听他瞎说,他说的不算。”
“带走他也不是不行,但不能白白带走他,你能付出什么代价?”
狼霆收回斧子,微眯着眼看着眼前瘦小的顾曦,眼中有精光闪烁。
“狼霆你还要不要脸,只会干偷盗抢掠的勾当!表哥,你走!不用管我,大不了就是一死,谁怕谁,来啊!”少年大声嚷道。
啧,真吵,顾曦赏了根针给他,封住穴道,让他暂时闭嘴。
“不知百两白银可够买这小子?”顾曦有些肉痛,百两银子可够买很多好吃的了,该死的,她一定得讨回来!
“一百两?你打发叫花子呢,还不够去城中酒楼吃一顿饭,呸,什么玩意儿”狼霆身后的一人咒骂道,
“就是,小子你是看我们好欺负?给这么点钱就想换走一条人命?在做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