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前?”警官皱眉,桌上的笔碰也未碰,显然他不相信这小丫头的话:“死者是夜总会的常客,你们怎么会一个星期没见过面?既然他喜欢你,为什么不点你?”
小丫头噗地笑出声来:“警察叔叔,谁说兜里揣着我的照片就一定是喜欢我了?”
“难道你会随身携带一张讨厌的人的照片?”警官反问。
“像他那样的人,每天搂的姑娘不计其数,我连号都排不上。”秦熙笑道:“那张照片又不是什么信物,没准是他从哪里看到,随手揣兜里忘了掏出来呢?”
“随手?”警官敏锐地捕捉到她话中的信息:“你是说,这照片不是你送给他的?”
“……”靠!她怎么没想到还能这么说?若说是自己送的,一个陪酒女送一位嫖客一张自己的照片,希望金主能够常来照顾自己的生意,可金主转身忘在了脑后,以至于一个星期也没再见面,这样听上去就合理了不少,而且也省去许多的麻烦。
她神色有些微微的后悔,现在一来,那位死者兜里照片的来源就又成了值得探究的问题。
可惜话已出,又不能改口。她只得轻咳一声,硬着头皮道:“我才不做这么无聊的事呢,谁知道他从哪儿淘来的……”
警官皱眉看向她,四目相对,小丫头心虚地败下阵来,别开目光。
警官就再次拍了桌子警告道:“你最好说的都是实话,否则我就把你送到少管所去关起来!”
秦熙听着就急了:“我已经18了,你送什么少管所啊?再说了,你以什么罪名逮捕我?我虽然在夜总会上班,但是干的都是正经服务员的工作,一不偷二不抢三不嫖四不赌,我连小费都不要,你凭什么关我!?”
不要小费,还说什么在夜总会上班是为了活着?
警官眯了眼睛,审视了她一会儿。这丫头油盐不进,实在难缠。看着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样子,严岑只觉得无名火起,偏偏还是个女孩子,不能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揍一顿解气。
他决定暂且不和她周旋了,撂下一句:“你好好想想。”于是,起身便走。
小丫头连忙叫住他:“哎!警察叔叔,我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也该放我回去了吧?”
“回去?”警官冷道:“急什么?时间到了自然会让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