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满渚,酒满瓯,万顷波中得自由!呵呵,自由···”
“嗝儿···”
朱云眯着醉眼打了个酒嗝儿,拎着酒壶走出了方才栖身的客栈。
一句快意无限的前人诗文,被他吟诵出来,反衬得他此时无限的萧索落寞。
“小郎君,酒钱,还没结酒钱!”
眼见着朱云踉跄着脚步,走向了一匹骏马,柜上的年轻账房匆忙追了出来。
“酒钱?哦,对,还未结账,拿去,不用找了!”
朱云晃了晃脑袋,取出一块碎银放在拴马桩上。
“小郎君,此去四十里有一山谷,谷侧的山上有个匪寨,你孤身独行,不如等明日再走,到时有商旅同行,也好有个照应!”
那账房拿起碎银,看着朱云既无兵刃傍身,又无随从相护,出手还如此阔绰,急忙好心提醒了一句
“十年磨一剑,霜锋未曾试,有山匪,刚好将人头借予我,让我出一口这胸中闷气!”
仰头将壶中酒液尽数吞下,轻轻一掷,那酒壶便稳稳落在账房脚下,陶瓷的壶身竟是丝毫无损。
“小郎君,山贼凶狠,你···咳咳咳···”
朱云浑不在意的牵出马匹,正要翻身上马,却又忽然听见这小账房剧烈的咳嗽了起来。
“嗯?两颧发红,消瘦无形,咳有颤音!我问你,你可是夜间失眠盗汗,咳后痰中带血?”
问这几句话的时候,朱云神色之中醉意稍解,眼中也是精光陡盛。
账房听着朱云的话,猛然一惊,同时,心中也是一喜,急忙问道:
“小郎君可是医者?”
“不错,我正是医者!”
朱云给了一个肯定的回复,强大的自信溢于言表。
他确是医者,不单今生是医者,就连“前世”,也是一个德艺无双的外科精英。
此时,再提起医者的身份,除了那埋在骨子里的骄傲油然而生之外,他的思绪也是瞬间被拉回十九年前——
那个冬天,一场悄然而起的疫病席卷了他所在的城市。
身为医者,朱云毅然决然的奔赴一线,和同事们齐心协力,构筑起一道守护生命的血肉长城。
从岁暮天寒鏖战到花开正隆,终究是众志成城的坚守磕断了死神之镰。
然而,整个华夏奏响凯歌的之时,朱云却因为一场天降的奇遇穿越到了这个古代世界,还被打回娘胎里重新来过。
他来的这个世界,跟华夏古代的明初架构有着七分相似!
而陪他过来的,除了他那一脑子的医学知识,还有一个拇指大小的淡蓝色立方块。
正是这个从天而降的立方块带着他“投胎”到这个世界。
当时,朱云满以为这东西就是所谓穿越者的标配,是可以助他怼天怼地的金手指。
可如今,这东西足足陪了他十九年,却没有任何动静。
这么说也不准确,因为在他当年满月宴的那晚,这东西毫光大盛,预警过一次险之又险的刺杀。
躲过那次刺杀,朱云就从一个城里的富二代,变身成了一个乡下娃。
记得当时,他和娘亲被老爹派人护着,穿山钻林,一路奔逃,襁褓都被尿湿了好几回也不敢哭,那叫一个狼狈呀。
就这样,他从原本金碧辉煌的楼宇里,住到了一个有着淳朴民风的山村中。
十九年过去,再想起那一次的变故,朱云反而心怀感激。
因为正是这次变故,让他去到了那个号称大云帝国最神秘的秘境小村——唐公寨。
在这里,他师从自己的老顽童外公,学到了一手精湛的机巧暗器之术!
在他十来岁的时候,就已经能够做出用火药作动力的飞天木鸢和机关木人了。
至于那种能够佩戴在人身体各部位,增强个人攻击或防护能力的机关,他更是能够信手拈来。
不过,相比于这种被外界称为神赐之技的木甲术。
朱云更加青睐村中那些身怀绝妙武功的武师,以及那些以草药针石救人的古医。
因此,那宠他如命的寨主外公和娘亲就投其所好,让他拜了一位武术大师和一位古医能手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