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相亲,估计是要成了,就要看女方的态度了。
是的,在时间的推移下我们很快的就得到了见证,女方也答应了下来,日子已然定好,就在三天后。
小潘看中了姑娘人,姑娘看中了什么我们暂不得知,在此后我们也便分道扬镳各忙各的事业。
市中心一套房,宝马三系,写的新婚夫妻二人的名字。彩礼二十八万八,五金,改口费8888,女方亲戚的打发礼六百一人,女方家一分没出。不算车房一场订婚宴便是四十多来万。顿时全村轰动,家喻户晓,随后周边村落也都渐渐得知。
一面感叹男方家庭条件的优越一面感叹女方嫁了个好人家。
我们这边农村就是这样,似乎好人家就是这么定义的。
一场婚姻花光了小潘家两代人所有的积蓄,并且亲朋间还有少许借款。我的五万不在其中,是之后他两做生意时另外借的。
心神恍惚过后我再次回信:一年半未相见,你变了我没变,若还是兄弟,五千莫在提起,相见时,带上弟妹请我吃饭。若日后只当是普通朋友,五千转来,我含泪收下!
许久知道,一条消息再次回来:
我错了,这一年半,除了父母,我已经习惯了亲戚朋友或是陌生人之间的利益权衡,就连与妻子岳父岳母都得偶尔算算鸡毛蒜皮的利益得失,我忘了初心,忘了我们之间纯粹的兄弟情。再相聚,以酒谢罪!
是的,在我眼中,他错了,他最后还是错了,不然他也不会说他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