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刚过,炎热煎熬着人们。
龙州市,城西,标记馄饨面店。
锅炉中阵阵白气冲起来,香气向着街道蔓延,店铺中坐满了人,不分男女老幼,食客们吃得津津有味。
“老板,给我来一碗馄饨,在这里吃。”黎锦山盯着锅炉中翻滚的馄饨低声说道,手中抓着一张皱巴巴的纸币。
老板扫了他一眼,满眼的鄙夷,黎锦山蓬头垢面的,满脸都是灰尘,衣服肮脏得不行,跟乞丐差不了多少。
“滚一边去,别影响我做生意。”老板呵斥道,他都不想赚黎锦山那几块钱,要是放他进来肯定弄脏自己的店,还影响到店里面的客人。
“我打包可以吗?”黎锦山弱弱地问道。
“我叫你滚啊,穷鬼。”老板直接扯开嗓子骂道,要是做了他的生意,不知道要吓跑多少生意呢,看到他在这里其他客人都不想进店了。
黎锦山只好低着头灰溜溜地走了。
他是附近工地的工人,趁着休息时间跑出来的。
他蹲在路边,无望地看着马路对面的高楼大厦,看着看着一股泪水就夺眶而出了。
自己是在孤儿院里面长大的,因为有好心人的资助才有机会读完初中,初中毕业之后端过盘子,做过苦力,现在在工地里面干活,苦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难道一辈子就这样了吗!
“你是想吃馄饨吧。”一个甜美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黎锦山赶紧抬起头来,一个穿着白色兰花长裙的女子已经站在他的面前,她穿着一双水晶高跟鞋,扎着一条长长的马尾,露出一个光亮的额头来,面容清秀,有点像刘诗诗,让人看了忍不住就喜欢。
馄饨的香味阵阵扑来,黎锦山忍不住舔了舔舌头。
“这,这......”黎锦山不好意思地看着她,不敢拿。
“赶紧拿去吃吧。”女子一把抓过黎锦山的手,把馄饨递到他的手中,然后安静地看着他。
这让黎锦山的心情更加激动,身体都无处安放了。
女人看出黎锦山的不好意思,于是嘻嘻一笑,朝着道路的另外一头走了。
黎锦山看着她远去的背影久久收不回视线,忍不住感叹道:“如果她是我的老婆,那该多好啊!”
看着那份美味的馄饨,黎锦山却舍不得吃了,眼看上班时间就要到,于是他提着馄饨急急地朝着工地赶去。
忽然一股风从旁边直冲而来,“噗通”一声,黎锦山整个人飞了出去。
一同过马路的几个妇女吓得捂嘴尖叫起来,她们撒腿就跑,动静闹得很大,周围的人纷纷投射过来好奇的目光。
馄饨洒了一地,黎锦山趴在地上,幸好自己在工地练就了一个强健的身体,不然这一撞,肯定完蛋了。
一辆玛莎拉蒂停在那里。
车上的人下来,为首的人是金家的二公子金垄政,身边几个是他的好朋友,都是一群不争气的富家子弟。
黎锦山艰难地爬起来,手臂上擦了很大一块,血迹渗透出来,整个手臂都红了,看着就觉得痛。
“你们闯红灯,还撞到我了。”黎锦山指着他们说道。
谁知道金垄政一巴掌扇过来,直接将黎锦山的手打开。
“我撞不死你算你命大,看到车来都不让一下,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金垄政戳着黎锦山的脑袋恶狠狠地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