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卓青青吃过早饭也没等小益便直接去了杜凌霄院子。
学识字,这是必不可少的,不管以后她是否用得上,但是能识得字肯定是好的,是以这字她是一定要学的,既然有人教,她就得好好学。
卓青青的目的只是学识字,会写字便好,没想过要写诗词也没想过要练一手好字,可杜凌霄则不会就如她想那般,他不仅要教她识字,还要让她懂得诗词歌赋,最主要还得写得一手好字。
今天第一课,杜凌霄选的是一首小诗:
“明月斜照小轩窗,清风微送菊花香。
凭栏又见鸿影过,悄寄相思共梦长。”(,,???,,,别问我谁写的,我只是在网上找的。作者是谁?百度一下)
卓青青虽自己念不全这首诗,但是杜凌霄能啊,是以杜凌霄念过一遍卓青青跟着念一遍倒也能记下来了,其实卓青青挺喜欢这首诗的,她虽不完全懂这首诗,但是这个意境感觉很好。意境这东西卓青青说不出来个所以然,但既然是意境自是意会。
既然主要是把字熟识,自是要一个字一个字来,本来这些字如果只是简单的繁体,其实卓青青是能多数识得的,但卓青青发现这些字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繁体,是又不是繁体,所以她不知道自己念出来的字是不是就是她所念的那个字,而且那个字的意思是不是她以前学了那么多年所学到的意思,所以卓青青觉得自己就是个纯纯正正的文盲。
“明月凭照小轩窗”卓青青就认对了一个小字,连月字都没认对。
对于有过基础的卓青青来说,四句二十八个字其实不难,背下来也就念几遍的事,但写下来可就不是几遍的事了。
本来对于用电脑用久了的人来说写字其实是件很困难的事,拿着笔要想半天才能想起那个字怎么写,而且很多时候都是错别字。真的,那些一直用电脑的人不信可以去试试。
不过好在这些字也不是她所认为的那些字,所以会不会写并不重要,反正是从头学起,除了那个小字还有六个字要学的。
卓青青会握毛笔,这是小学就教过了的,但是卓青青小时候就比较不太乖巧,老师布置的作业写小字她都是把毛笔头拔下来装上松树枝顶端的那个绒尖尖来写的,因为她觉得那样一本正经写小字太慢太累,关键还要不超出小字格,这就很困难了,所以练就了卓青青根本就写不好毛笔字的本事。
于是这会卓青青就充分体现了她那一本事,她是写一个字就换一下握笔姿势,虽然姿势时正确时错误,正确时最多写一笔错误时把一个字赶紧写完,然后再换回正确姿势。
杜凌霄有些无语,看着她只能扶额,要说她不会嘛,看她也知道怎么摆姿势,只是姿势正确了她就不会写字了,要写字姿势又不对了。
好吧,为了让她保持正确握笔姿势,杜凌霄只能抓着她的书来写。
杜凌霄走到卓青青身后,贴着她的背,握着她的手时卓青青整个人又懵逼了,杜凌霄的气息通过鼻端传递到了四肢百骸,直叫她头脑犯晕眼睛犯花,满头满脑的粉红星星在飘,直飘的她手软脚无力,只想往他身上倒。
诶嘿——这就很暧昧了。
卓青青内心呐喊:“尼玛的,这还能不能好好学习了?”
不能,真不能。卓青青无语了,她好想说麻烦退后点,别靠太近。可是她说不出口,她的内心其实是贪念这个气息享受这个氛围的。
于是她那被杜凌霄握住的手无意识地随着他的动,至于写的什么,咳!咳!不好意思,没太注意,不是,是根本没注意。
卓青青的心跳已经不是用什么小鹿似地砰砰乱跳,应该说是似一台马力十足的发动机般跳得飞快。
这该怎么办好?她是来读书识字的,这样子是学不到东西的啊。
果然,教书的老师就应该是老头老太太,同学们才能好好地用心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