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之前那个羞涩害臊的小姑娘无影无踪了,眼前是一个霸气又张狂的臭丫头,冷着一张臭脸,好像别欠她二五八万似的,那冰块儿脸上写满了冷漠与疏离。
仿佛再说:“对不起,先生,我认识你吗?”
这样的表情让何嘉信的眉头皱了又皱。
他还是喜欢刚才那个害羞又生动的小姑娘不喜欢现在这个一脸冷冰冰的死丫头。
小破孩子,还来了脾气。
不过,森夏一张口那就本性毕露了。
“你还有脸来,是不是想看我啥时间死了,你才开心?”森夏对着何嘉信鄙视的冷哼一声。
就知道这个死男人不安好心,这是自己一辈子的耻辱。
脚上的大伤,她不会忘记,早晚有一天,她要报仇,她要报仇。
何嘉信也不生气,只是这么静静的看着她,小姑娘其实挺可爱的,就是刀子嘴豆腐心,你看从她刚才那闪烁的眼神里,他就知道其实她并没有那么讨厌自己,只不过小丫头的倔脾气受不了自己委屈,这是她故作坚强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
看到这儿,何嘉信也算是明白了。
所以,嘴角的笑意更加的灿烂,他一步一步离自己越来越近,然后缓缓的弯下身子。
直到两人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呼吸他才停了下来。
这会儿森夏早就吓蒙圈儿了,这家伙总是不安套路出牌,他妈自己感觉就像一个小傻子一样,被他捏的死死的。
这种感觉,太他妈不爽了。
森夏紧张的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两人就这么尴尬的保持着这个姿势。
突然,男人邪魅的一笑,然后轻佻的说到:“脸不是在这儿嘛,看够了没有?”
说着,还骚气的给自己抛了一个媚眼。
我艹你大娘的,森夏当时真相拿着自己四十米的大砍刀把他给乱棍打死。
死贱人,贱也有个贱样吧!
这家伙简直没有底线和原则的犯贱,真特么忍不了了。
所以,森夏准备扬起自己的小手,给他来一巴掌大醒再说。
在森夏看来,这家伙现在晕的不行,这美梦还没醒呢!
所以,自己有必要履行一下为民服务的义务。
可自己这手刚扬起来没有一秒钟,手腕儿直接被这个死男人捏在他那宽大的手掌里。
她感觉自己的手腕都快要断了,特么疼的要死啊!
真的,只要何嘉信这会儿再一个用力,自己那手腕可就真的要咔嚓了。
呜呜X﹏X,森夏疼的一个劲儿哀嚎。
“疼,疼,疼,你快给我放手。”森夏不甘而又无奈的说到。
何嘉信那会相信她说的鬼话,这个世界上最不能相信的话就是女人嘴里的话。
包括他那个好妹妹,就是一个小叛徒,满嘴跑火车的胡说。
这不,自己上次在商场直接把森夏掳走的事儿,终究让那个小叛徒告诉老妈。
昨天晚上,她就一个劲儿的打电话,催促着要见自己的儿媳妇,眼看老妈就要亲自杀过来了,他能有什么办法。
只能先缓一阵儿,让他像个好的解决办法。
关键是,何嘉乐那个小丫头还那么直接的撞见了森夏,那小姑娘鬼灵精的要命,两人面都见过了,到时候就是想来个调虎离山之计都掉包不成。
所以,经过一夜的思考,何嘉信还是决定带森夏见自己那个火眼金睛的老妈。
本来他是不想来的,毕竟两人现在这状况,还不是一般的尴尬。
不是情侣,不是恋人,什么都不是,这只不过是自己一夜风流的完美邂逅。
可自己这一次却较了真,上了心。
这能怪谁,最先心动的人最先心痛。
你看看,自己这仅仅是心痛吗?
前两次,自己挨的打那是白挨的吗?
小姑娘母老虎一样的利爪,一个不留神就啪在自己的脸上。
可就是这样一个暴躁,张狂,桀骜不训的臭丫头,自己却像是着了迷,中了毒似的。
明知她身上是蚀骨的毒药,却又抑制不住的想要靠近,想要了解的更多。
这是怎么回事儿,自己都不清楚。
一开始,对于森夏的感觉只是单纯的欣赏,只是单纯的在人群中多看了她一眼。
但渐渐的,自己想要深入的了解她的过去,想要找到两人的共点,想要在每时每刻都能看见这个自带表情包的女孩儿。
她生气时嘴巴撅着,腮帮子都气的圆鼓鼓的可爱模样;
她开心时眼睛眯着,苹果肌都堆在一块儿的傻气模样;
她傲娇时眉毛挑着,眼神写满了高傲的自豪模样。
她的一颦一笑,她的一举一动就像印在脑子里似的,渐渐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记忆,抹不去,忘不了。
就像烙印在心口的蚊子血,虽然不起眼却又让人忘不掉。
一直以来,在眼里,女人是一个麻烦的生物,那么的粘人,还有那么多在他眼里看起来无关紧要的事情要做。
而且,他可不是那种能欣赏得了女孩儿娇滴滴的软着嗓音撒娇的恶寒声。
听到那话,鸡皮疙瘩都能抖一地,想想都觉得恶心。
所以,让他产生怜香惜玉的同情心是根本不可能的。
可,突然间。
在遇到森夏之后,他突然发现,原来女孩儿不仅仅只有撒娇粘人的一面,女孩儿身上原来还可以很多耀眼的闪光点而不是大家眼中的那些所谓的淑女形象。
原来,一个女孩儿疯起来可以这么闹腾,原来看着一个人,真的会有满足的幸福感,就只是这么单纯的看着她已经足矣。
这也是为什么何嘉信要把森夏所在的公司收购单位原因。
他愿意为了美人一掷千金,他愿意时时刻刻看见她笑,像个孩子一样,毫无顾虑,没有心机,没有任何负担开心爽朗的张口大笑。
只要一想到这些,他就心里像是生出了明媚的阳光,那般温暖又那般舒服。
所以,这么一想,其实自己选择她也是不错的,虽然目前自己对于森夏来说,仅仅只是那么一点儿一点儿的喜欢。
但他这个人不相信一见钟情,但却相信细水长流呀!
与其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人浑浑噩噩的过一辈子,还不如找一个自己喜欢,有感觉的女孩儿舒坦的度过余生。
所以,这一刻自己真的有这个打算。
毕竟他已经不再年轻了,29岁,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可能是单身黄金汉的最好时光,但他的家族和使命也不允许他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