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排骨不错,的确是熟了的。”汪谦品尝着嘴里的菜认真说着。
周絮看着汪谦吃的很享受的样子,也夹起了一块放到嘴里,呃…,默默的吐在了旁边的碗里,这算是“不错”?周絮怀疑的看着汪谦。
汪谦也忍不住笑起来,“絮儿的手艺还有待进步,今天能做熟,已经很了不起了。”
“以后我会努力学做菜的。”
“好啊,我等着你的大餐。今天的排骨你不要当它是红烧的,当它是香辣排骨就好了,吃起来还是不错的。”汪谦看着周絮不动筷子,哄着她吃饭,“年夜饭也要等到子时呢,现在不多吃些,小心到时候饿着肚子。”
周絮听话的扒着碗里的饭,这真是进了寨子这么久自己吃的最难吃的一顿了,比第一顿的蔬菜还不如,而这菜竟然还是自己亲自做的,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两人吃好了午饭,收拾齐整,去义堂拜见了汪怀义,又到周家拜见了周俭正和陆氏,听说二人打算下午到镇上去,陆氏担心的不得了。
毕竟周家现在算是隐居,没人知道他们在此。若是被人见到周絮的影子,怕是以后就没有安生日子过了。
周絮安慰着陆氏,“我们打算傍晚时候出去,到了镇上看看花灯和戏耍,入了夜,谁能看得出来,再说了,我平日里在家,也甚少出门,镇上也没几个人认识我的。”
搁在平时,周絮是绝对没有这么大的胆子的。可是近日里听汪谦说了不少镇上的趣事,实在是心向往之,加上汪谦说可以乔装打扮。所以这便想趁着夜里,去看看热闹。
周絮束起了头发,露出光洁的额头,系上了发带,换上了汪谦从前的衣裳,活脱脱一个俊俏公子。
汪谦打趣着,“如果絮儿是个男子,定是不求娶亲的。那媒婆定会把家里的门槛踩烂。”
“怎会呢,有谦哥如此,谁还会嫁我呢?”周絮眨巴着眼睛看着汪谦。相处了这些时日下来,周絮也渐渐对汪谦熟悉了起来,说话也自在不少,连藏在内里的真实样子也一点点浮现出来。
“哈哈哈,絮儿说得极是。”
二人动身前往镇上的时候已是下午过半,等到了镇上天已经全黑,可是街上却热闹非凡,人擦着人,人挤着人。
周絮已经许久不曾见得如此热闹的景象,心情激动,对街上的一切都充满了怀念和好奇。汪谦紧紧跟在她身后,生怕一时不察人就跟丢了。
终于在逛了半条街之后,汪谦把周絮拉到街边人稍微少些的位置。看汪谦一脸严肃,周絮突然觉得有点心惊胆战,自己好像从没见他发过火。
“这街上人实在太多了,你慢些走,如果今天走散了,怕是须得明年才能寻着人了。”就在他们说话的间隙,还有人不断地从两人中间走过。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从现在开始,你必须紧紧挽住我的胳膊,不能松手,你想去哪里,必须得拉着我一同前往。”
周絮看了下汪谦的胳膊,觉得他说的的确有道理,这街上人这么多,要是真的走散了,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不过自己除了新婚当天,好像还未曾挽过,心里一时琢磨,手上没有动作。
汪谦见周絮迟迟没有动静,眼下的街上人头攒动。所以拉住周絮的手,直接放在了自己的胳膊上,没等周絮反应过来,汪谦补了一句,“挽着。”
就这样,周絮的思绪一下就被从镇上的繁华景象中转移到了两人挽着的胳膊上。除了父亲以外,这是自己挽住的第一个男人,也会是唯一一个。
汪谦带着周絮在街上逛着,看着杂耍和各种小商小贩,感受着人气和繁华,两人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河边,河上漂浮着许多河灯。
“卖河灯喽!”
周絮听见老汉的吆喝心里有点痒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