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好好看一看,这绝对是长角兽最新鲜的长角,我真的没有骗你!”
回到德利尔克的第二天,灵风早早地起了床,洗漱完毕后急匆匆地赶到了猎人公会——主要是因为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公会已经下班了,虽然哈迪斯也想帮他,只不过那个时间点,怎么想都不可能吧?
然而事与愿违,公会会长多次将他拒之门外,不知道为什么,公会突然就不要长角兽的兽角了。
“小兄弟,我知道,只是今天我们不收兽角了,虽然你很努力,但是很遗憾......”公会会长无奈地摇摇头,叹气的同时关上了公会的大门。
灵风张着嘴眼神呆滞,看着门被重重地关上,那声音就像是他的心脏被狠狠地砸了一下,甚至比那还要猛烈。
“呜呜呜,我的金闪闪!”灵风欲哭无泪,这都是什么人间疾苦?
“灵风兄弟,你不要伤心了,等进了城,我给你110枚金闪闪。”哈迪斯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灵风,但是看他对金闪闪这么执着,也只能先这样说了。
“不好,要是老板收了这个猪角的话,我就有120枚金闪闪了,也就不用打120了!现在好了,只能打110让警察叔叔来帮我了!”
“冒昧地问一下,猪角是什么?120是什么?110和警察叔叔又是什么?”
哈迪斯汗颜,一下子听了这么多难懂的词汇,他自然理解不过来。
“听不懂?”
哈迪斯点点头,还真听不懂。
“听不懂就对了,像这种专业的名词,能够听懂的都是像我一样帅气,像我一样聪明的人,你要是听懂了那还得了?”
“......”哈迪斯思考了半天,也没发现灵风在同他开玩笑。
“我们撤!”
“啊?又要去哪里?”
“出发啊!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灵风极力掩饰着自己怒气冲冲的情绪,心中有一种被人算计了的憋屈感。
这个名为斯特亚的公会,虽然并不怎么起眼,但在这个小镇上名声却非常不错。这种拿起石头砸自己脚的行为,他们断然不会去做。想来想去,今天早上这件事情定然跟某个家伙脱不了干系。
鲁克特。
昨天晚上三个人在小镇的旅店入睡的时候,灵风就发现鲁克特鬼鬼祟祟的,当时困意袭身,他根本就没心思去管那个家伙要干什么,况且就算他居心叵测,也掀不起多大的风浪。
抱着这样的想法,灵风昨天晚上确实做了一个好梦。
只不过这个好梦的代价有些沉重,从小时候就看着他爹当着他的面数钱满眼放光的样子,他不知道有多羡慕。
上辈子作为一个矮矬穷没有挣下多少钱,这一次在这个世界,眼见着十枚金闪闪已经握在了手中,他怎么可能不心情激动呢?
结果倒好,自己全程出力,到最后却变成了这个样子。
不好好调查一下,实在是寝食难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