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骏带着千余众山贼下了二道峰一路向北急行。
按照阎青花的判断,苏俊在二道峰上坑杀两千官兵的消息估计尚未传回莘县,自己一时半会应该还不会遇到大股的官军截杀,苏骏必须赶在官军布下天罗地网之前,逃出官军的封锁线。
“大当家的,前方五里外,有一股官军,如若继续前行,马上就能碰到”
高威来到身旁沉声说道。
“可是莘县的兵马?官军一共有多少人?”
“官军有一千多人,大部分为步卒,有少量战马,与我们人数大致相当,看样子不像是莘县的官军。”
苏俊眉头紧锁,不再言语,刚一出门就与官军碰头属实超出意料。
战还是逃?这是现急需面对的问题。
战,在不知对方底细的情况下,很可能会损失惨重,甚至全军覆没。
逃,如今与官军不足五里,逃跑很可能会暴露自己一方的目标,如若官军联络附近各县县兵,对己方形成围追堵截,自己最后也是死路一条。
按照常理,应该毫不犹豫的选择保存实力,带着众山贼避开官军主力,专挑官宦大户人家下手,避免和官军面对面的硬刚,这样或许可以活的更长久一些。
经过短暂的思考,苏俊做了一个让自己都感觉意外的决定,富贵险中求,干他娘的!
人生何尝不是在赌,可以带着山贼四处流窜,洗劫富商,但是乱世之中,若只是做一个山贼头子,灭亡是迟早的事,只有自己一步一步强大起来才不会成为其他人成功的垫脚石。
需要的是一支可以在战场上吃人的虎狼之师,而不是四处乱窜的丧家犬。
一支精锐之师是必须要经历残酷惨烈的战争才能磨炼出来的,如若第一次就逃避,以后凡是遇到官军,山贼们想的不是如何吃掉对方,而是如何能逃过对方的追杀,最后会彻底失去和官军作战的勇气,现在面对同等数量的敌人,还是有信心一战的。
凛冽的杀意从的眼中浮现出来,策马走到山贼阵前,高举弯刀,军阵中的骚乱瞬间停止,四周一片肃静,只有呼呼的山风声和山贼们粗重的喘息声。
“弟兄们,森严的天牢外面,数以千计的官军把我们围的水泄不通,我们别说趁手的武器,就连个棍子都没有,可最后还是被我们硬生生的杀出一条血路,逃了出来?官军能把我们怎么样?”
“苏爷威武,吼吼吼”
山贼们涨红了脸,怒吼着,气势如虹。
“二道峰一战,骁将李千户和他的两个屯长,哪个不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油子?他们堪称是千人敌,脑袋还不照样被我们当球踢?”
“吼、吼、吼”山贼们兴奋的挥舞着自己的武器,像一头头凶猛嗜血的野兽。
“其实官军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两千多装备精良的官军,像绵羊一样跪在我们面前,祈求得到我们的饶恕,可最后呢?
他们的尸体被我们垒的像墙一样高,其实官军都是一群欺软怕硬的怂蛋!”
“怂蛋、怂蛋、怂蛋”高猛双手成拳,捶打着自己的胸口,像一只愤怒的大猩猩,带头怒吼!
“干死这群怂包,嗷、嗷、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