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赞成小成的认定,都觉得那是个大大圆圆的夜明珠。我们还一致建议甘老师晚上拿个大口袋去装它。当然,如果甘老师不敢去装,我们就和我们各自的家长说好,晚上我们几个一起去,到时候拿锤子砸开,一人一份。当然,甘老师也会有一份。要是大家都不想砸,就直接拿去卖钱,到时大家分,当然,甘老师还是会有一份的。
我们在讨论的时候,甘老师一直在笑,只是我们告诉她带她分的时候,她连连推辞,说不要不要。
怎么能不要呢?毕竟夜明珠是她发现的,信息也是她提供的,何况她还是我们的老师呢,!
后面的课上,我们一直都在讨论夜明珠到底是该砸开还是该直接拿去卖钱。我赞成是直接卖钱,这样妈妈就不会老是说我是个“无底洞”,也不会着急我的补课费了!林东坚持砸了拿回去当灯使,他说他家的灯经常坏,还不好修,而且他那个小区动不动就停电。小成支持林东的做法,他说他爸是干房地产的,他家不缺这点钱,拿回家放保险柜里,过个几十年再卖,就能跟房子一样价格翻好多倍。小悦说她随便,怎么着都行,只要带她分就可以了。我觉得她是最有头脑的,因为她知道什么是最重要最关键的。
我们喋喋不休地争论着,把甘老师脸上的笑容都争论没了。
“你们要是再啰嗦个没完,我就不告诉你们我住在哪个小区了!”她说。
“你不告诉我们也没有关系,我们放学了都不回家,都在大门口等你,等你下班了,我们就偷偷跟踪你!”小成说。我们都觉得这个办法可行,都附和着说“对对对,你不说也没有关系的,而且这样我们就不用分给你一份了!”
“够了!”甘老师冲着我们瞪起了眼,“都给我好好做题!再起哄的话,我就告诉你们家长!说你们在这不好好上课!让他们在家里罚你们抄书!”
她吼完后,就使劲抹了一把脸,从额头到下巴。
她的下巴上又是赤朱丹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