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前,李铮还是一个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27岁大龄未婚男青年,安心的过着早九晚六,作五休二的资本主义生活,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一觉醒来,便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充满腐朽气息的封建社会,还魂穿到了一个跟自己同名同姓的少年身上。
这种毫无征兆的穿越,最是让人绰手不及,所以李铮花了近一天时间梳理了现在这具身体里的记忆。这一梳理,让他发现了一个大问题,那就是他的脑袋里竟然清晰记得他在新中国27年所接触到的一切信息。用大白话说就是李铮能够清清楚楚想起自己看过的每一本书的每一个字,每一部电影里的每一帧图像……
“难道我的大脑在穿越时被计算机化了?!但是那些信息又是什么时候扫描进我的大脑的?”
李铮还没来得及搞清楚这个问题,他接着发现,他的大脑不但有计算机般的数据存储、读取能力,还具有扫描仪一般的惊人记忆速度,而且这个能力还是被动的,只要他看一眼,便能清晰回忆起来。
“这样下去,我的大脑会不会因为存储空间不足而爆炸?!”
李铮开始杞人忧天起来。不过他很快就没时间来担忧这个问题,因为一个更现实的问题必须得到解决,那就是,吃饭问题。
“这是我们家最后一点存粮了。”
这是李铮现在这副躯体的父亲李三在递给他一块像屎一样的黄面包时告诉他的。为什么要递给他,因为他这具身体在他醒来前,刚被一个贵族骑士用枪给戳了,受了不轻的伤,正躺在床上修养。而这个贵族骑士,就是现在李铮对面40米远的姬乐。
“我不是昨天拿回来十斤粮吗?”李铮当时很不解,根据这具身体的记忆,10斤麦子,足够他们家吃个两三天才对。当然,肯定不是把麦子去壳磨成面粉蒸成白面包那样吃,而是和壳一起磨成粉再参杂了野菜一起蒸成黄馍,这种吃食,才是平民拿来果腹的食物,白面包,那可是只有贵族才能吃得起的美食。
“我给你郭叔叔家送了5斤。”李三有些不敢直视李铮的眼睛,把儿子用命换来的粮食送人显然让他觉得有些羞愧,但是他依旧挺直了腰板轻声道:“你郭叔叔家已经断粮三天了。”
李铮现在的大脑非常好用,他马上就反应过来李三嘴里的郭叔叔是谁,那是一个矿工,名字叫郭安,跟李三同龄,就住在他家对面,李铮这副身体的记忆,还清楚记得他的长相。
不过半个月前,他和其他六个矿工被埋在几百米的矿洞里,到现在还没出来。郭安是家里唯一的壮劳力,他生有一个儿一女,儿子跟李铮一样年纪,女儿才7岁。他的妻子是个标准的家庭主妇,跟大部分妇人一样,唯一的谋生手段就是从领主那里买来棉花,在家里纺纱织布,然后再卖给领主开办的棉布店,赚点手工钱。因此,他一失踪,余下的孤儿寡母立马失去了绝大部分经济来源,很快便陷入了绝境。
而且根据天马国王法,只要没有找到尸体,就只能算是失踪,不能算作死亡。矿工失踪后的抚恤金不及死亡的十分之一,在经过矿监的克扣之后,最终郭安的妻儿拿到手的抚恤金只有10斤小麦,跟李铮去给贵族做活靶子换来的粮食数量一样。
“一条命,10斤粮,这特么的什么世道!”
但这具身体十三年的记忆告诉他,这就是这个世界的法则。
晒谷场上,一人一骑静静对峙。
最初的惊讶过后,姬乐饶有兴趣的用枪尖指了指李铮:“有点意思,你,再来一次!”
旁边站着的侍卫将一袋十斤装的小麦扔到李铮脚下,这是他刚刚那一枪的报酬,只是这点报酬,很少有人能直着带走。因为上场是平民自愿,但是什么时候下场,得由贵族骑士说了算。而依据贵族老爷们的脾气,不把活靶子戳翻,他们是不会让你走的。所以只要上了场,就得有被戳上一枪的觉悟。
李铮当然有这种觉悟,所以他很利落的把地上的麦子捡起,然后放在旁边,他怕被马蹄给踏坏了,这可是他们家的救命粮。放好麦子,李铮对姬乐弯了弯腰,表示自己做好了准备。
有了上次的误判,姬乐这次没有再玩盛装舞步和短距离冲锋,他一开始便轻轻一磕马腹,胯下的追云立马明白了主人的意思,双腿一蹬,全力冲刺。
40米距离,虽然不足以让天马把速度提到极致,但也够加速到近70公里每小时。所以场外的吃瓜群众又开始发出低低的惊呼,不过这次没人再闭眼了,他们要亲眼看看,场上那个小铁匠是如何躲过少领主的骑枪的,当然,大部分人的内心深处是不相信这次还能躲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