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午后,气温并不高,更谈不上炎热,太阳努力散发着微薄热量,将柔和的光线投向诺丁森林。
光线透过茂密的树林,在层层堆叠的树叶遮挡下,最终到达地面,用剩下零星的几点亮光,将一成不变的绿地点缀上金色的光芒。
在静谧的森林中,有一位衣衫褴褛的旅人,双手拄着一根由树枝制成的拐杖,一瘸一拐的缓缓前行着,这位“身残志坚”的旅人,正是在森林里迷路多日的墨久同学。
墨久在森林里,瞎转悠了整整三天,仍然没有找到走出森林的正确方向,彻底迷失方向的他,就连返回到和卡洛分别的地方都做不到,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向前走着,希望有奇迹的发生。
但越走,墨久越对自己前行的方向越没有相信,这都走了这么久了,不说城市了,就连半个人影都见不到,一点有人经过的痕迹都找不着,他几乎陷入了绝望,难道他要一辈子都困在这座森林之中了吗?
“早知道就不逞强,让卡洛送我到人类的城市了,善良的卡洛肯定不会拒绝我的请求的,我真是自作自受啊!”
墨久停下了脚步,丢掉了手里的拐杖,瘫倒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他真的是走不动了。
这三天的时间,墨久过得别提有多惨了,渴了喝露水,饿了吃野果,嚼野草,困了挂在树上打会儿盹,过着苦不堪言的原始人的生活,这简直就是异世界的荒野求生嘛!
森立夜晚的温度很低,墨久穿的衣服又不怎么保暖,好几次在睡梦中被冻醒过来,他也不敢在地上生火取暖,生怕火光吸引来了什么可怕的东西,对这个未知的新世界,墨久时刻保持着警惕。
好在至今为止,墨久除了听到一些骇人的吼叫声,还未碰上什么危险的生物,毕竟胆小的墨久稍微听到一点风吹草动,立马撒腿就跑,论规避风险,他可是一等一的。
“啊,不行,我受不了啦!今天,我一定,一定要....”墨久仰天怒吼道,他现在内心中唯一的念头就是——“一定要吃肉!”
没想到吧,吃肉这个念头在墨久心里占据的位置,比起走出森林要更为重要,虽说他能够分别出哪些植物和果实是可以食用的,不至于被饿死,但身为肉食性宅男的墨久,怎么能够忍受顿顿吃素呢?
之前在埃文纳采矿场那是迫不得已,现在出来了,想方设法他也要吃上肉,原以为很快就能到人类的城市,吃上大鱼大肉,就勉强忍耐了几天,但现在看来,这个目标有点可望而不可即,只能就地想办法了。
一想到吃肉,原先还有点畏手畏脚的墨久,一下变得胆大了起来,浑身充满了干劲,宛如回光返照般,开始四处寻觅着猎物。
“这绿色的昆虫好像在那里见过,貌似去了头就能吃,而且还是鸡肉味的,嘎嘣脆!”
“啊,好像有点下不去嘴,怪恶心的,而且这肉还不够塞牙缝呢,还是算了吧。”
“哇,是麻雀,喂,飞那么高我怎么抓,我的烤麻雀啊!”
“鹿,我的鹿肉,你别跑啊......”
诺丁森林中除了魔兽,也有不少正常的动物,看上去和墨久穿越前见到的动物并无两样,可要么有的下不去嘴,要么就是太难抓到了。
墨久寻觅了半天,最终把主意打在了森林里最常见的野兔身上,是的就是那些人畜无害的小兔子。
野兔的身型娇小,肉质鲜美,抓捕难度较小,最重要的是它很可爱呀,墨久最喜欢可爱的小动物了,当然也不排斥将可爱的小动物吃掉。
兔子再可爱,为了吃上肉,也得狠下杀手,在吃这一方面,墨久可一点也不心慈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