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陈枫吩咐陈金等人看好山门,然后带着叶秋水下山去踩点。
目标嘛,当然还是黄家庄了。
谁让黄淮仁是附近二三十里最有钱,而且坏得冒黑水的大地主呢?
陈枫与叶秋水一起出了山,沿着西京路,没走多久,就远远的看见了黄家庄。
黄家的田地极多,足有上千亩,分布在几个山坳里,大部分都是种的水稻,现在已经是一片金黄。
今年上半年雨水极多,很多地方都发生了水灾,但是黄家庄却没有遭受太大的损失,因为他们家占据的大部分都是上好的良田。
无论是排水,还是土地的肥力,都比普通百姓的水田好太多了。
陈枫装作出来游玩的公子,叶秋水充当侍女,两人不紧不慢的走着。
陈枫边走边道:“冬天马上就要到了,山里的存粮不多,必须抢一批回去,否则一旦大雪封山,我们就会挨饿了。”
“眼下是个好机会,黄家庄正在收粮,我们在他们运粮的必经之路上,选个好位置,抢了就跑。”
“只要抢个几百斤,整个冬天的粮食就有了。”
这种活风险比较小,而且没什么技术含量,最适合用来练手了。这也是陈枫下山前就考虑好了的。
叶秋水点了点头,但是显得有些心不在焉,时不时往四周看。
陈枫还以为她是因为第一次出来,有些紧张,也没太在意,这种事多做几次就好了。
两人把黄家庄的水田,几乎都走了一遍,然后选择了一片比较偏远的水田,定好埋伏的位置,时间已经到中午了。
此时的太阳非常毒辣,两人走到西京路的凉亭里乘凉,顺便吃点东西充饥。
陈枫拿出随身携带的锅巴,分了一半给叶秋水,然后嚼了起来。
锅巴这种东西,简单易得,而且比饭香,加之容易保存,陈枫很喜欢用来做短期干粮。
叶秋水吃了一口,突然低声道:“枫哥,我想回一趟家,我还有一些东西在家里,想拿走。”
经过半年多的相处,陈枫对叶秋水还是比较信任的,于是点了点头,道:“你要是想回去,就回去一趟吧,不过要等天黑再回去,免得被人看到,引起必要的麻烦。”
吃完之后,两人又把附近不熟悉的路线走了一遍,确保抢粮的时候不出现意外。
天快黑的时候,陈枫与叶秋水来到了一个山沟里的小山村,这就是叶秋水长大的地方。
“要我陪你进去吗?”陈枫道。
叶秋水有点不自然的道:“不用了,枫哥,我就拿点东西,很快就出来。”
“好,注意安全,我就在这里等你,有事你就喊一声。”
陈枫觉得,不过是回个家而已,出不了什么事,所以也太担心。
叶秋水向小山村走去,她走得不紧不慢,并避开了路上遇到的人。
终于,她走到了一个小院子前面。
院子的薄木门已经破损不堪,并且没有锁,里面是三间泥砖瓦房,墙壁都已经裂开几条大缝,破旧的不成样子。
旁边还有一个旧猪圈,一间简陋的柴房。不过猪圈里已经没有猪了,柴房里的柴也快烧完了,稀稀拉拉的堆了一些。
这里的一草一木,叶秋水都非常的熟悉,但是她却没有半点怀念的感觉。有的只是极度的厌恶。
屋子里有火光,还有一股粥的味道,叶秋水握紧了藏在衣服下的短刀,面色如常的走了进去。
屋子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浑身邋遢无比,胡子拉碴,身上的衣服也不知道穿了多久,有一个股恶心的臭味。
他坐在灶台边熬稀粥,随手拿起一个酒壶,却发现里面已经没酒了,顿时骂骂咧咧。
因为点不起灯,只能把灶台安在大厅角落里,借着灶台里面的火光照明。
就在这时,一个身影出现在门口,并且缓缓地走了进来。
“谁呀?”
男人烦躁的吼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