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背着不算重的包,直接坐在了桌子边上。
“嗯。”
林妈妈加快了手中的动作,眼底是满满的欣慰,这么久以来,孩子终于有朋友了。
林凡也不管烫,随口吃了几口,没吃完,但是时间已经快到了。他匆忙地擦了擦嘴,跟林妈妈告别后小跑了门。
转角遇上爱——呃,顾星星,穿着校服,戴着棒球帽,和昨天一样的装束。
今天的林凡依旧累得像狗,浑身脂肪仿佛都在火焰里炙烤着,汗水沿着他的额角一滴一滴坠落,背后有水流过的痒痒的感觉,腿上湿漉漉、黏答答的。
林凡把书包递给顾星星,坐在长椅上,喘着粗气。他脑壳发疼,脑海里一片空白,只剩下四个大字——我想洗澡!
对于顾星星而言,三十多分钟的长跑好像家常便饭,她除了脸颊红润了些,其余跟刚出发时没什么差别。
林凡忍不住怀疑这个人是魔鬼,跟陆逐星一个路数的,就是某邓姓女歌星唱的《来自天堂的魔鬼》,否则怎么解释她这种文体两开花的开挂行为?
她低着头,一手拿着红笔,飞快地在纸上勾勾叉叉,一手翻着他的试卷。鬓角一缕碎发垂下,左眼下方的泪痣若隐若现,夜间的灯光洒下,在她周身披上一层薄纱。
林凡一边在心里舔舔舔,一边又jio得这怕不是当场出殡现场了。
古往今来,除了学霸和已经放弃治疗的学渣之外,没有人能真正在当面批改作业的压力下稳住的。很显然,林凡是个尚未放弃治疗的学渣。
所以他决定放弃舔狗的身份,摸上了他们刚拿出来的篮球。
学会运球之后,林凡登时解锁了篮球狂热爱好者的身份,并且同时爱上了唱,跳,rap(并没有)。他发现集中当他精力运球时,很多一直缠绕在心头的烦恼会消失,被肥胖和废柴压抑的心灵也能稍稍获得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