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白天来访,有的人夜晚敲门,城南的王思明算不得一个夜行的好手,却屡屡在晚上被人砸门,来一两个不速之客。
这人来时,正是鸡回笼的时候,门房里的老头儿见了,只得杵着拐杖,铛铛铛地就往戴管家的屋里来。按说这么晚了,管家该回绝这人,可这王公子又不是一个按常理出牌的人,与他往来的人也没那么多规矩,便齐整了衣裳,往门房这边来瞧一瞧。
一身衣裳被折腾得乌漆麻黑,边角处还挂了破洞,身上好歹没什么异味,只是指甲许久没有清理,指缝处不知道留了些什么东西,一张粗糙的脸上也还留着晒黑的斑点。管家心里就开始犯嘀咕,就算是穷亲戚上门,也得拾掇拾掇,还是这个时辰来的,该不会是从西边逃难来的,倒是听贵儿哥说起王公子的老家正闹着粮荒的事。
“请问公子从哪里来,找我家公子有何事。”就算有些猜忌,管家也不得不要按规矩来招待一番。
那人生的高大,一双眼睛凶狠,盯得人十分不舒服,不去理会管家的发问,反而嘀咕道,“这就是王三的新家?”
实在无礼,管家又再叫了一声,“公子?”
那人更不回答,闷哼了一声,便转身大跨步走了,等人再追出去看时,那人早已消失在黑幕当中,派出几个伙计出去找了一圈,也没发现那个人的踪影。
第二天清晨,趁着给思明送点心的档儿,管家便把这事儿拿出来说说,也知思明会问起那人的长相,便都说了一遍,那人是怎么样的高大法儿,怎么样的凶恶样儿。
看王公子的反应,戴管家就知道这人是旧相识,两人之间甚至还有些恩怨,只怕不是什么好事儿。
这倒是让人给猜着了,两人之间唯一的来往,便是年中时候,思明亲手将他送进了大牢,又动了手段,将他的判决罚得重些,直接流放了出去。只是没想到,半年之后,竟然又让他回来了。
前几日倒是有些风声传出来,思明并未当一回事,今天他都上门来了,思明也知这坊间传闻并非空穴来风。既是如此,不如再用一用他,便嘱咐下次若再碰到他,让他尽管来找自己。
冬天的白地城,总是灰蒙蒙的,笼罩在雾里的街道、房梁,到了午饭过后,才现出本来的面目,这地方到底是呆不长了。思明一手提着微暗的灯笼,往东郊走去,偶尔碰到一两个行人,也是行色匆匆,不愿在寒冷的路上多歇上一会儿。
推脱了许多次的买家,终于挑了个黄道吉日来接管客栈,约了思明在店里相谈。到底是依仗了好几年的客栈,真到了出手的时候,思明还是有些不舍,往东郊迈的步子,也快不起来。
来者是个壮硕的中年人,一身新做的马甲,内里是青色长袄,脚上穿着一双皂色布靴,沾了些新泥,举止间又颇为潇洒,是个十分爽快的人。
“王东家,我们可算是见上了,都怪我路上颠簸,姗姗来迟。”那壮硕男子见到思明,便赶紧从店里出来招呼。
虽是陌生人相见,又是一锤子买卖,可在这商场里混着,总有再见到的时候,思明也弯腰作揖道,“药东家客气了,在外跑着的人,谁也不能保证每次的行程刚刚好,一切都是时运弄人,更何况东家亲自来接手这客栈,也算是我为它找了一个好归宿,不枉费我这几年的一番心血。”
来人听了这话,也颇为赞同,笑着说道,“这是自然,别人都说我们商人薄情寡义,我看这不对,我们只是把这些情义都落到了实处罢了。喜欢什么,便会为了他花银子,毕竟以死物买活物是最划算不过的事。”
“王东家喜欢什么?”那中年人正喝着茶,突然问了一句。
这倒是没点忌讳,思明顿了顿身子,随意说道,“人活着不过是为了一日三餐,我没有什么大的追求,三餐管饱,恩怨互了就足够了。”
“王东家真是个豁达的人,若是世上再多些你这样的人,也就没那么多你争我抢的事了。”那男子说道。
思明笑了笑,不再接腔,生意场上向来忌讳交浅言深,把住自己的嘴巴总没有什么坏处。
一席话后,又有花白胡子的掌柜将早已拟好的契约从袖子拿了出来,思明看了看,便在上面画了押。
价格早是谈妥了的,思明到这里,也不过是喝喝茶,互相客套一番,与那年老的掌柜点一点留下的家什。
手印落纸,这客栈从此归了别人,若是有人再与思明问候,说道东家万福,只怕得摇摇头,苦笑着说道,“给人做伙计的命,不敢当什么东家。”
在别人看来,不过是一个客栈,卖了再买一个不就得了,思明却是不同,用得称手的旧物到底是比新鲜物件儿讨人喜欢。
说起捡旧物,思明却在舅舅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物件儿,除了一些往常见过的旧物,还有一些压在箱底的信件往来,作废的契约合同。除了这些有着陈年旧事痕迹的,还有一张做了标记的地图,大概是这些年念叨着去的地方。
思明将这些物件儿打包收了起来,让人送回新宅子里,自己则轻装往东郊去了。
临近年关,本是个商家忙碌、阖家团圆时候,思明正一个人清静得很,想着许久不见阿武,便顺路往东郊这边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