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程满月虽然跟妈妈两个人相依为命,但是物质来说从不奢侈也不拮据,一切都够用就好,妈妈也不爱慕虚荣,并不喜欢昂贵的包和珠宝。她只记得小时候,医院的网络还没普及时,妈妈每天都要开药写处方和病例用到笔,那时她念道过两回,一直想买一只好的钢笔,但是一直舍不得,后来医院开药都网络化,她也没再提过钢笔的事儿。
“钢笔?”简琛奇怪道。
程满月点点头:“好的钢笔既拿得出手,也不俗套,而且还实用,经常拿出来用的话,说不定对方一下就记住了送礼的人,还能时时想起来。”
简琛琢琢磨勒一下,嘴角一笑,说:“好主意!”
程满月松了一口气,没想到,自己会用这种方式帮上简琛的忙。
简琛穿上西装外套,说:“打卡下班吧,跟我出去一趟。”
刚回来,又出去!
程满月赶快提起包,跟在简琛身后。
车子开到一个曲径通幽的胡同,简琛带着她走进一个古香古色的四合院,这里的四合院都是被保护的,随便一个都价值几个亿。
接待他们的是一个穿着唐装的中年男子,程满月一眼就认出他是一个有名的收藏家文化名流,简琛似乎跟他很熟,两人谈话轻松风趣,简琛直接说明来意,想跟他收一只搜收藏级别的钢笔。
程满月真是开了眼界,在收藏家的私宅收藏室里,各朝代古董令她目瞪口呆,好似进了一家博物馆。
她小心翼翼得跟着,听着收藏家兴致勃勃得跟简琛介绍着各种稀世珍宝,生怕不小心碰坏了哪个一辈子都赔不起。
收藏家打开一个玻璃抽屉,那里面摆放着五十多支各种各样的笔,从镶着翠玉的毛笔、道周身满钻的钢笔,每一只都闪动着神奇的魔力,程满月这种励志成为作家的人,都看傻了。
为什么感觉用这里的任何一只笔写作,都能写出惊世之作,若不是亲眼见到,都不知道笔可以做得这么有气韵,仿佛每一只都有灵魂。
“你觉得哪个好?”简琛问他。
“啊!我?”
“对,若是我的话,肯定喜欢这根毛笔,但是女人的喜好不同,参考一下你的意见。”
程满月一一欣赏着,目光落到一只周身黑色,但是笔身雕刻和镶嵌的宝石非常优雅神秘。
“小丫头年纪不大,眼光倒不错。”收藏家说:“这只钢笔是2004年维斯孔蒂生产的全球限量38只的紫禁城泰王国钢笔,非常贵气,造型国王的权杖,周身用18克拉白金支撑的笔桶,当年的售价是五万美元,现在啧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