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岁的慕容楚楚如愿以偿上了镇上的初中,比前世提前了一年。
水镇二中位于镇东北角,闹中取静。后面是一条河,北岸上是一片田,河边还有一支常驻部队。每天听着部队的号声起床,作息。学校前面是一片人工湖,半包围着学校,学校大门朝西,只有这一个入口。校园内四季有花,树木高大,道路平整洁净。教学楼一栋栋刀切出来一样整齐。这是一座有历史的老学校。慕容楚楚很喜欢这所学校,尤其是图书室。
故地重游,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林荫路上遇见了沈鹤。笑着打了招呼。沈鹤无论到了哪里都是焦点。几个男生簇拥着他,好多人都听说过沈鹤的大名,各种竞赛上的老对手了。慕容楚楚看着他们的脸孔,一张张脸孔认真扫描一遍,都是沈鹤粉丝,一双双眼睛打量着慕容楚楚,这就是老大口中的那个学习机器?这不是金庸笔下的天山童姥么!老大夸大其词了吧!慕容楚楚盯着他们不怀好意的笑。笑得几人心里犯怵。
笑什么笑!一个小丫头片子!
好在慕容楚楚又去盯着沈鹤了。“嗨,小鹤,好久不见有没有想我啊!”
沈鹤脸腾地红了,耳朵都热了。男生们笑着起哄。
慕容楚楚逗了沈鹤,脚步没停,走了。新的班主任是爷爷姑表弟的媳妇儿,是上海人呢!在开学前爷爷已经关照过了。并告知了慕容楚楚的基本状况:病弱,年龄小,需要特殊对待。
孙老师刚刚送走了两个优秀的学生,慕容晓西和慕容远征。这俩人跟着慕容红卫去了县城的红光中学去读初三。
当然是先去拜访孙老师了。顺便安慰孙老师受伤的心灵———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两个优秀学生又让红光中学挖走了!真的伤心。孙老师正准备出门,打开房门看见了慕容楚楚。笑了。这孩子,这孩子也太小了吧!好在这个学习不用操心,女孩子还是听话一些的。看现在,这个小孩儿笑眯眯的,也不认生,甜甜的叫了一声:老师!主动接过自己手里的书。松了一口气,最烦的就是学生在学校认亲戚,叫表奶,多让人讨厌!
嗯,走吧。摸摸慕容楚楚脑袋,带上门。率先走向教室。
慕容楚楚突然听到一声奇怪的声响。咯吱一声,像是骨头扭曲的声音,又像是小麦抽穗的声儿。急忙用意识去看空间,哇塞,空间变大了!更清晰了!兴奋了一把,急忙退出。跟上孙老师脚步。进了教室安安生生坐到贴着自己学号的位置上去。背后就是沈鹤。
有座位的都是凭本事考上来的学生。剩下的挤在走廊下。这些都是托关系上来的,补招生。于是老师按照名单开始给他们分配座位。
分来的同桌是个剪学生头齐刘海的少数民族小姑娘,细长的双眼,高高瘦瘦的,待人热情,性格开朗,爱笑爱唱。镇上林科院所长家的千金。这就是林夕。学生大致分为两类:一是镇上医院粮所邮局等国家部门公务人员的子女;另一慕容楚楚这些从乡下来的土包子。第一类人成绩平平眼高于顶,此刻挤在一起,高傲冷漠,怎么看都像误落凡尘的白天鹅。
林夕也是这个样子的。
慕容楚楚戏谑地看着林夕一步步别别扭扭地走来。一脸的不情不愿。拿雪白的纸巾一遍一遍擦她那半边桌椅。好不容易擦好了,坐了下来。慕容楚楚想起来一个笑话,自己噗嗤一声笑了。林夕冷着一张脸,小脸绷得紧紧地,严肃的皱着弯弯的眉眼,小身板也挺得笔直一副刀枪不入的傲慢姿态。好像乡下来的孩子慕容楚楚身上带的有病菌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