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干嘛?”
“这么优质的帅哥,当然是追咯。”某女摊开一只手掌,慢慢握起成一个拳头,脸上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
“姐,姐,镜子就边上,拜托你去照照。”有人嬉笑着把她往镜子边上推,笑她的不自量力。
“那可是高岭之花,我们这样的杂花野草就不要想了,能远远站着欣赏欣赏就够了。”
“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没准早就有人得手了,哪还轮的上我们?”
“那有什么关系,有女朋友还可以分,没听过么,没有撬不开的墙角,只有不努力的小三。”
“林晶,你怎么还在看书啊?”一人问道。
“你别去打扰,林大学霸的目标可是很高的,像咱们这种燕雀怎么会懂呢。是吧,林大学霸。”另一人说道。
林晶莞尔一笑,低头继续看自己的书。父亲告诉她,女生最重要的是智慧,如果喜欢一个人,就要努力和他一样优秀,才能有机会和他并肩而立。她们议论的那些事她早就已经知道了,她知道的还有更多,譬如说他很喜欢看书,在周六早上的时候会在距离她宿舍很近风雨操场上打球,以至于每个周六的早晨,楼下传来的砰砰砰砰的篮球撞击操场的声音都能够让她面红耳赤,心跳加速。不过这样也好,省得定闹钟了。她不和她们一起闹不是因为她对他的事毫不在意,只是她清楚的知道,即便她现在往楼下多看一眼,他也不会知道她是谁,唯有努力使自己更优秀,当她站在领奖台上聚光灯下的时候,在台下的数千双注视的眼睛中才可能会有她所期待的那双。
当室友们都出去的时候,林晶就会坐在窗口的位置看书学习,学累的时候便会侧过头,朝楼下望一望。她发现,几乎每隔几天,他都会在差不多的时间从那里以几乎相同的速度匀速走过,从不停留,也不和人打招呼,就仿佛整个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一般。
林晶喜欢看书,因为父亲告诉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可以陶冶情操。所以她从小就喜欢看书,不论是课内的还是课外的,是买来的还是借来的,只要是书,她都喜欢。进入大学以后,除了上课时间,林晶跑的最多的地方就是图书馆。
学校的图书馆很大,分阅览室和藏书室。阅览室面积不小,进门是四排精致的书架,书架后面则是七八排桌子,桌子很大,只配有四个位置,为的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安静的独立空间来充分享受阅读的快乐。阅览室藏书也多是一些比较新的受欢迎的书,因为借阅的人太多,所以大多数书是不允许外借的。比起阅览室,林晶更喜欢的是藏书室,藏书室比阅览室大了两倍不止,容纳了40多万册的藏书。从门口的通道走进去,视野里唯有一排排整齐有序的书架和在书架之间翻阅查看书籍的师生,便再无其他。书架上都密密麻麻的排满了书籍,为了方便管理和找寻,每一本藏书的书脊上都贴上了编码,分门别类地放好。
林晶最近有一个世界文学的论文要做,今天她要找的是一本世界文学名著。林晶在世界文学分区的书架里殷勤地搜寻,因为找得太专注,她不小心撞到了另一个人,正要道歉,那人却先开口了。
“对不起。”一道温润的男声从头顶上传来,熟悉的声音让她整个人都紧张激动起来。是他,那个阿哲,原来他本人的声音就是这样好听的啊。从来没想过有一天可以离他这么近,林晶感到刚才撞击到的位置隐隐发烫,然后她感到自己的脸也在发烫,整个人像要烧起来了一眼,手也忍不住的颤抖,她甚至不敢抬头,怕他看透自己的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