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杜甫两句诗歌,便道出了整个乱世的生离与死别。
在一座普通的小村庄,因为村中富贵人家姓王,所以叫做王富村,阳光炙烤着大地,一部分耕地已经长出了半人高的杂草,毒蛇在其中任意穿行,上演着一出又一出的奔逃。
这个村子虽然坐落着二十几间院子,但是其中一半,窗户已经破烂得不成样子,充斥着蛇虫鼠蚁,明显已经荒废了很长时间。但是就这么一个破败的村子,却在一大清早,突然就沸腾了起来,一队骑着骏马的募兵官来到村口,面色冷峻的宣读征兵令。
“哇!”一个中年汉子从征兵令中听到了自己的名字,直接就哭了出来了,一下摊坐在地上:“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我家里还有六十岁的老母,尚在吃奶的孩儿,我死了,他们可怎么活啊!”
傻子都知道,现在可不是太平年代,从军基本上就是直接送上战场,甚至可能被当做炮灰,用血肉去阻挡敌人的马蹄和尖刀,要是被叫去营田,或者筑城,那都完全算得上是祖坟冒青烟了!
不过即便如此,也有一些人,在给后背刺上“精忠报国”四个大字后,主动来到村口,坦然站到了募兵官身边,他们身后的亲人,带着即担忧,又欣慰的眼神,默默流着眼泪。
李越在农田里弯着腰,在齐腰的麦子堆里找寻着各种虫害,火辣辣的太阳晒在后背上,也只能忍受,偶尔看到几只正在啃食庄稼的蝗虫,便飞快将它们抓住,拔去后腿,放进腰间的麻布袋里面。
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个月了,每次想到这里,李越就忍不住想要骂娘,到呼伦贝尔大草原去看看天苍苍野茫茫,当地人也颇为好客,给了些钱,就让他在帐篷里吃烤牛肉,喝酥油茶,聊开之后,还拿出了酒。
于是李越就和几个康巴汉子一顿海喝,等离开的时候,脸红得像猴屁股,走路自然也是七倒八歪,还好年纪轻,不至于完全迷糊。
结果没走多远,竟然遇到了罕见的龙卷风,当时李越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于是索性向龙卷风跑过去,并且高呼,我要上天了!
其实现在想想,虽然读书不多,但是这呼伦贝尔大草原上,怎么可能有龙卷风?要不是老天爷的玩笑,那就只能说外星人的阴谋。
不过甭管它到底是啥,等到李越再次醒来,他已经躺在了这个世界,而且饥肠辘辘,快要饿死了,幸好遇到好心的地主家老夫人赏了他半个馒头,并收留他到农田里帮忙干农活,否则早饿死了。
“这么下去不是办法啊……”抓了半天虫,李越擦掉额头上的大汗,一下瘫坐在田垄上,看着自己不断消瘦的腹部,苦笑着摇摇头:“天天抓田里的虫子和老鼠来加餐,也不是个办法,得找点路子。”
作为一个穿越者,不搞点事情出来,怎么对得起自己这身份?不过话虽这么说,但是万事开头难,至今他都没有想到一个好办法,就连冒充读书人都做不到,这里用的古汉字,虽然靠着蒙,也能大概看懂,可是书写就成了大问题。
要是自称读书人,却连字都不会写,保准得让人笑掉大牙。
“李越哥哥!”正在思索之际,一个十岁大的孩童迈着大步,飞快跑来,气喘吁吁的停在田坎边上:“李越哥哥,老爷叫你过去,说是有重要的事情。”
“重要的事情?”李越一听,愣了一下:“他叫你来的时候,可有说什么事情?”
“这倒没有……”孩童嘟着嘴,挠了挠后脑勺:“老爷只说了非常重要,而且很急,要你立刻过去。”
“我知道了。”李越站起身,抖抖身上的泥巴和灰尘,向不远处的大宅子走过去,不过却走得很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