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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中文 > 我的路十二 >

时间过的太久了,也记不清了。只记得第一次见路小雨的时候是学前班,那时候还没幼儿园,至少在我们那个落后的小乡村里没有。我是七岁上的学,那时候班里的孩子大多是六岁,也有五岁的,因为年龄的缘故,我的个头渐渐成了班里的“第二高”,为什么是“第二高”呢?因为有一个姓吕的大傻,他的个头比我还大,所以我谦虚地便把自己称作第二高了。

路小雨是班里的学习委员,总是扎着两个小辫子,辫子上面在绑两个大红花,整个学生时代都是惊艳的存在。那时的我,脑子比较笨,手更笨,虽然上了一个月的学,但连简单的“1,2,3,4,5,6”阿拉伯数字都不会写,不,准确的说是只会写“1”,因为“1”只需要从上往下轻轻一划,就像雨滴从屋檐落下一样,轻轻一滴,干燥的地面便掀起一阵尘埃。那时候最难的是语文,因为a,o,e,这些字母都不是笔直的书写,都需要拐弯,就像人一样,刚直的总是吃亏,圆滑的总能找到自己想要的。我的手像僵硬的木头,只能将最圆滑的o写出来,对于那些既圆滑又会直挺的字母,却是一点办法也没有。那时候父母开的小卖部,每天都要起早贪黑,根本无暇顾及我的学习,只是将它们扔给了我哥和我姐。

我哥长我两岁,是我孩童时期的保护神,每次被欺负都是他挺身而出,使得那些同龄、比我长的小孩子瑟瑟发抖,所以整个学生时代,我都是跟在他后面,做他的小跟班,跟着他一起疯玩。姐姐是少有的懂事女孩子,即使在现在也是。她总是像个大人,把屋子里打扫得干干净净,把衣服叠的整整齐齐,尤其是自己的小辫子,好像绑着各种大花,但却从不会使人觉得不舒服,她也学着做饭,味道还算可以,总之,只要大人能做的她也能做,尤其是在管我跟哥哥方面。父母太忙,姐姐每次都是家里的“小大人”,总是训斥我们袜子没洗干净,不让我们玩,不让在她写作业时捣乱。最痛心的莫过于看电视了,我们三个人每个人爱看的都不一样,姐姐大我四岁,那时候喜欢看青春偶像剧,什么海派甜心,篮球火,转角遇到爱,只记得罗志祥充斥了我的整个童年。姐姐是老大,虽然每次遥控器都会被我跟哥哥藏起来,但她只要站在电视机前,食指轻轻放在电视按钮上,我们两个就会乖乖妥协。

但我的学习好像一直是个空缺,每天放学,他们会去跳橡皮筋,弹玻璃球,打沙包,我呢,死缠烂打的跟在他们后面,跟着他们玩。至于作业嘛,我早早地将它们扔在门对面的一个姨娘家里,让我那两个表哥表姐替我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作为交换,我总会偷偷拿着家里的油饼,零食之类的给他们,长此以往,一个永动的写作业流程就这样一直延续了下去,这也是我为什么不写作业却还能把作业交上去的原因。

说了这么多,似乎没有路小雨什么事,但其实就是因为这样,我跟路小雨的见面也颇具戏剧性。不知道为什么,父母开始看不惯我的作为了,他们将我放在桌前,一笔一划的教我写拼音,写阿拉伯数字,其实那时候我都会背,也都认识,但就是不会写,经父母这样一教,学的速度也是非常快,只记得当时心里着急地要去外面跟他们玩,我写了两页后居然奇迹般地都会写了。也正如此,我的成绩开始排在了班里中等水平,我开始有机会接触到路小雨。

真正与路小雨说话,玩耍的时候已经是学前班下了。那时候那个经常打我的老师调走了,班里来了个漂亮的年轻女老师,不知道她全名叫什么,只记得她姓吴,因为年龄小,学校里的老师都叫她小吴老师,而她,也是我人生的启蒙老师。那时候小吴老师除了给我教语文,还给我姐讲英语,因为父亲做生意认识小吴老师,阴差阳错下,我竟然成了班长。那时候玩心很重,我常常带着同学们在班里大吵大闹,路小雨是学习委员,但碍于我班长身份,却也不好说什么,只是不停的提醒我,这样不行,但奈何我花言巧语,各种细说,使得路小雨非但没有阻止,反而最后跟着我们一起玩,于是,别人在安静的自习,我们在教室里玩成一片。记得有一次声音太大,刚好被校领导抓住,路小雨急的眼睛一红,泪水就流了下来。只记得她当时哭了好久,而我在旁边也安慰了好久,好在最后她比较坚强,没有在哭,也原谅了我这个不负责任,神经大头的班长。

都说幼年时期的孩子是不懂爱情的,有的也只是好感与说不出来的亲切感。小学里的老师大都换来换去,尤其是农村,好多老师都没有转正,微薄的工资不足以支撑整个家庭的开销,渐渐地就又回归中国的传统妇女,开始相夫教子,然后整个一生投入到自己以前不愿想但却不得不过下去的生活。

四年级的时候,我们的老师又换了,在此之前,班主任都换了两三茬。这次是个女老师,她姓沐,叫沐青霞,人特别好,就像她的名字一样,青霞,青霞,每一缕霞光都照在我们身上。她是负责学校图书馆的,我是班长,路小雨是学习委员,我们常常在图书馆里一起整理资料,抢着看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

一年级的小偷,二年级的贼,三年级的美眉跳芭蕾,四年级的帅哥没人追,五年级的情书满天飞,六年级的鸳鸯一对对……

同龄的女孩总比男孩更加成熟,路小雨也是。那时候的我,长期受姐姐看青春偶像剧的影响,开始学着写纸条,写情书,当然大都关于她——路小雨。

小的时候似乎不懂什么是爱,什么是喜欢,只觉得顺眼,让人感到欢喜便可。我给路小雨写过好多小情书,但都是你是皎洁的月亮,我是闪烁的星星,只要你稍微看看我,我便兴奋的眨个不停。又或是你是清晨的太阳,没有你的照耀我竟连翻身也不想。现在想想,似也觉得幼稚,但当时却觉得才华横溢,无与伦比,毕竟有比喻,有时候还会加排比跟拟人。

路小雨是个乖巧的孩子,学习好又很听老师的话,是大人们眼中别人家的孩子。虽然我写过很多,但她对于我的回信大都是好好学习,青春年少,不负韶华之类的。那时的我,根本不懂什么是韶华,只知道及时行乐。喜欢的人就去追,想要的东西就去努力,别人的看法都是虚幻,只要心中想的,便去实现。许是时光磨平了棱角,长大后再也没年少时的雄心壮志了。每个人生来都是一块金子,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外围的沙尘包裹的没有一丝金光冒出。

路小雨的家离学校比较远,得走一个小时的路程,对于习惯了五分钟到校的我来说,无不觉得惊奇。路小雨的表弟与我们在一个班里,那时候为了见路小雨我总是会拉着自己的铁哥们亮子跟杰子,甚至还有其他人。我们常常骑着自行车,一路上唱着小歌,哼着小曲,兴冲冲地去她家玩,但每次都说是去找她表弟。我们会在一起玩丢手绢,打沙包,还会爬他们家背后的小山,整个童年的周末,大都是在学校与她家之间度过的。

小的时候总以为感情很简单,只要你喜欢她,她喜欢你,便可以在一起。直到现在才知道,酒放久了会有酒香,但感情久了,可能会变质……

似乎所有小孩都一样,总喜欢装自己成熟,各种情歌流转于耳边。那时候郑源刚火,我天天嘴边挂着他的一万个理由,也有誓言的求佛,但路小雨听得不一样,唱的也不一样,记得那时我向她学的第一首歌,也是唯一的一首歌,便是感动天感动地,里面的歌词到现在都历历在目:

我感动天,感动地,怎么感动不了你,明明知道,没有结局,却还死心塌地,我感动天,感动地,怎么感动不了你,总相信爱情会有奇迹……

如果说情书永远只能表达纸上的思念,那么口头上的便是永远了。喜欢一个人总会在不经意间流出,你的动作,你的话语,乃至你的眼神里都是她。不知道怎么回事,沐老师知道了这件事,她在上课前叫起我,问我是不是喜欢路小雨,少年的心总是略带羞涩,为了缓解尴尬,我当时只说是好感,沐老师以为是小孩子,便也没有深究,只当是玩笑。直到现在,我也为当时自己的机智而感到得意。记得老师问我的时候,班里的人都笑了,而且老者我和路小雨,路小雨的脸涨的通红,头深深的埋在桌子底下。其实喜欢往往是由好感引起的,而好感是喜欢的开始,现在想想,其实当时自己的答案也没有错误,喜欢=好感,你=好感,所以喜欢=你。

时间是个奇怪的东西,你不注意它的时候,慢的你想踢它两脚,但当你回想往事的时候,它却快的猝不及防,转眼间便烟消云散……

不知不觉,我们到了六年级。不,准确的说是我到了六年级,而她因为搬家的缘故,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念书。那时候,QQ还没普及,马化腾可能都在假装女生跟你聊天,我连她的联系方式也没有,仅有的是一张四年级时的合照,到后来,合照也没有了。唯一能听到她消息的,便只有从她表弟的口中了,只知道她家很远,偶尔也会回来看看,但都匆匆……

再次见到路小雨的时候,已经是六年后了。那时候高三,学习压力大,路小雨这个名字跟那张照片早已随往事丢在回忆里了……

那是周末的下午,刚午睡起的我准备拿起书看时,手机里一个熟悉的头像闪烁个不停,路小雨来消息了,她说她要见我。就这样,我拉着好哥们明月陪我去见她,她跟从前一样,没什么变化,只是稚嫩的脸上多了几份成熟,许是许久不见,一时间竟不知道说些什么,短暂的寒暄了几句之后,她说她要走了,木讷的我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只是简单的说了句“以后常联系”,便匆匆而别,这一别便是三年。

木心说,从前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人。我与路小雨的相遇虽止步于此,但我们的联系却从未间断。渐渐地,小火苗变成了大火花,大巨轮留在了我们的聊天界面。她考前发挥失常,没考上称心的学校,但却来到了我的城市。本以为阻挡我们之间的是距离,后来才发现原来是心。从我的学校到她的学校不过两个小时的路程,但我却从未找过她,她也从未找过我,所有的爱意与喜欢仅留在聊天记录里,我不止一次地劝她找个男朋友,她总是以不合适,不想找为借口开脱,她也老是调侃我,二十好几的人了,连个女朋友也没有,说出去也不怕别人笑话。我总是口头说会找的,但却从来没有找过。其实,我知道,她在等我,但她不知道的是我也在等她,等那个傻傻的姑娘。

我喜欢路小雨,路小雨也喜欢我,但那层薄薄的纸谁也没有捅破。直到那天,5月20号——情人大秀恩爱,单身狗狂吃狗粮的日子,我终于鼓起勇气半开玩笑地对她表白,但她似乎没有准备好,只是含糊的应了声。傻傻的我以为她没有同意,便又岔开话题。这一天,我表白失败,但我们的感情却又更进一步了。

“I Miss You!”

“I MIss You,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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