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好了要步行进村吃饭,我和老马便坐到地上开始搓脚,搓去湿泥后,穿上鞋袜。
但是我的裤子和老马的衣裤没有办法清理,好在这远郊荒山,人烟稀少。一会儿到了饭店,大概会被人当做下田干活的农民,倒也不是大事。
三人绕过挖掘机,往前走去。
这一走,又走了近一小时,周围的环境却依然不像是能有饭店的样子。
我和夏雨秋又累又饿,浑如两具行尸走肉,迈出的步子越来越迟钝。老马看到我们两个萎靡的样子,给我们打气道:“就在前面了,再有十分钟肯定到!”
我已经累到无力吐槽,心想再过二十分钟要是还不到,我就永远没办法吃东西了。
正想着,走在中间的夏雨秋突然“哎呦”一声蹲了下去。
我和老马连忙靠了过去,倚在地上的夏雨秋捂着脚,抬起头说道:“我脚扭到了!”
我们又去观察她的脚,只见她的脚踝那里肿得像个小笼包,边上还躺着一只断了鞋跟的靴子。
我顿时恍然大悟,难怪走这么久还没到,原来夏雨秋穿着高跟鞋。
老马伸手握着夏雨秋的脚,轻轻转动了下,看夏雨秋没有更痛苦的表情,便说道:
“应该没伤到骨头,扭到筋了,一会儿回南京我再带你去拍个片。”
说完又示意我道:“你背着她去。”
夏雨秋连声道:“不用啦,我能自己走。”
说完,捡起靴子往脚上套。
老马抢过靴子说道:“你这个鞋子太紧了,会压到肿起的地方,影响血液循环的。”
然后不由分说,就把她往蹲在地上的我背上扶。
夏雨秋红着脸,小心翼翼趴到我背上,两只手抓着我的肩膀,尽量保持着躯体的距离。
我感觉到她已经趴好,便想站起来,哪知道两腿一软,整个人往前爬去。
老马见状,嘿嘿一笑:“你个怂蛋,算了算了,我来背吧!”
我一听不用干这体力活了,连忙从夏雨秋身下爬了出来。
老马走过来,蹲到夏雨秋身前,突然意识到不对,又站了起来,对我说道:
“等下,你把你外套给我,我这太脏了。”
等我穿好老马满是泥浆的外套,夏雨秋已经安稳地趴到了老马背上,三个人四条腿继续往前走去。
-
又走了十几分钟,走在前面的老马突然停在一间大门紧闭的屋子前,绝望地说道:“到了。”
我抬眼望去,只见颜色陈旧的卷帘门上挂着一块脏兮兮的招牌,招牌上写着极不起眼的四个字:“庄桥小吃。”
我记得老马之前说过这家店的菜正宗,可是全国叫“庄桥”的地方恐怕不会少于一百个,也不知道是正宗的何方菜。
这下好了,连进去尝试,亲自验证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说道:“这店好像打烊了,咱们上别家吃吧。”
老马说道:“不能啊,以前在武校的时候,经常半夜翻出来吃夜宵,都还开着的。”
我道:“那这儿还有别的店吗?”
老马摇头道:“没有了,这儿都是本地的农民,武校又管得严,一般没人下馆子。”
老马摇完头,还不死心,故技重施又上去敲门。没敲一会儿,隔壁楼上钻出个脑袋说道:
“别敲了,老板不在!”
老马问道:“老李上哪儿去了啊,以前不是天天都在的嘛!”
那人一听是熟人,稍微客气了点,说道:“他们家闺女出国比赛,好像是什么迦南大,一家人都过去了。”
这话杀死了我们三个所有的希望,毕竟我们连几十公里外的南京城都遥不可及,更别说几千公里外的加拿大了。
三人颓废地坐到店子前的台阶上,狼狈的样子像是三个逃犯。
老马毕竟在下午经过了刚刚莫奈的一番教育,心智已然成熟了许多,率先振作了起来,自嘲道:“咱们今天的饭是吃不成啦!”
我道:“酒也没法喝了!”
老马道:“不行,这酒一定要喝!一会儿回南京,先送小雨回家,然后咱们两再去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