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找贼不好找,贼找贼,一找一个准儿。
金满堂几经周折,查出来,戗行市的,正是“金刚燕子”陶双城。他心里反倒有些安心了。
只因为,这个陶双城是个出了名的世外隐士,常年隐居在困龙岗铁叶村,不问世事。混元玄冰枪在他手里,就等于石沉大海,不会再见天日。
他断然不会拿着这件神枪,兴风作浪。在他眼中,什么混元玄冰枪啊,不过是一件玩物罢了。
即使这样,金满堂还要想办法把它取回来。中兴大宋、收复故土,就指望它了。哪儿能让它就此人间蒸发呀?这不是暴殄天物嘛。
祖训有云,贼吃贼,越吃越肥。
说干咱就干。
干可是干,要讲究方式方法。
书中代言,金满堂的轻功,在咱这套书里,可算是数一数二的,拔了尖儿的了。但他只会轻功,精通偷盗之术,却不会武艺。论打,他不成。
陶双城呢?轻功虽然比不上金满堂,人家却有了不起的软硬气功,金钟罩、铁布衫护体,刀砍上一条白印儿;枪扎上一个白点儿。面对面动起手来,百八十个的休想近身,那是高明的武术把势。
硬来肯定是不行的,有句话说的好,不能强夺、只能智取。
正愁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呢,天上掉馅饼儿了。陶双城居然把混元玄冰枪拱手送到了升龙谷,送到吴老剑侠那里。
要说吴老侠也是高明的把势,金满堂也不敢轻举妄动。有道是,老天睁眼。千载难逢的机会是一个接着一个:小孩子何生负伤了。
吴老侠闷在禅房里,给何生运功疗伤,日夜不出,连饮食都是由小仙童放到窗户边上,不能进去打扰。
陶双城也不敢随意到升龙谷,怕惊扰了吴老侠。
金满堂摩拳擦掌,心说天赐良机啊!此时不动手,我是更待何时?
略施小计,金满堂就来到了混元玄冰枪的面前。
“哎呀,久违了,老朋友。说实在的,咱俩早该见面了。你想我了吧?嘿嘿,宝贝儿,我这就带你走!”
一伸双手,就把大枪端在手中。
“果然名不虚传,难怪叫你混元玄冰枪!”
金满堂只觉得四肢僵硬,浑身上下似有万把的钢针,顺着汗毛孔往骨头里扎。咬紧了后槽牙,浑身止不住地发抖,就跟三九天掉了冰窟窿里一样,好一似凉水浇头,是怀里抱着冰。
攒足了劲儿,才提起一口丹田气,趁着四下无人,赶紧走!
行至半路途中,实在受不了了。
这口气吐出来,再想从丹田提气,好嘛,就这股寒气,由中丹田刺入,兵分两路,一路径直而上,直攻上丹田,令自己视线模糊、精神恍惚;另一路下沉到下丹田,从此无法提气运功,只觉得四肢绵软无力。
这股寒气就仿佛是一条冷龙,在体内盘桓游荡,代替了他的血液循环。
就在即将冻成冰棍的前一刻,金满堂凭借最后的一丝清醒,奋全身之力,将混元玄冰枪丢出。
混元玄冰枪脱手,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枪头扎进身旁的湖水中。就在枪头入水的一刹那,湖水结冰,就把这件神兵冻在湖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