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黄莺未歌舞,梅香柳色已矜夸。
初春的阳光自云端洒下。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照射在这嫩绿的草地上。
我靠在一棵树上,看着眼前熟练挥拍的少年。
高考不考体育,我们的体育课也就很清闲,大部分时间都给我们自由活动。
我不喜欢运动——或许吧——从小到大我都在忙着学习,父母也几乎从未带我进行过户外运动。我根本不会打球、踢毽子或是跳绳,也不觉得人应该没事就出去跑跑步什么的。
所以呢,体育课的自由活动时间我根本无事可做。
于是,我的身体不受控制地来到了他的附近。
喜欢一个人,就好像被施了咒语一样,一有空闲,大脑中的空间就被他占满。促使着我的双眼,寻找他的身影,然后,向他靠近。
我不知道别的人会不会这样。在我看来,这样的“症状”也太“恋爱脑”了一些。一但喜欢上一个人,他就成了全世界。
向来自在惯了的我,其实不太喜欢这种被控制一般的感觉。可是,一看到他,心就仿佛被塞满,尽是喜悦。
我不由得开始沉沦于这种感觉。
罢了,顺其自然吧。
现在,我正站在跑道边,看林海原打羽毛球。
说起打羽毛球,我是个完全没入门的菜鸟。我不知道林海原打得算不算好,反正看起来比我强多了。
“打得不错啊。林海原,你喜欢打羽毛球吗?”我问他。
“挺喜欢的。我小时候我妈妈经常陪我打。”
原来如此。可惜我不会打羽毛球,否则又可以多一个接近他的机会了。但是,现在就算我想学也来不及了,何况,也没有人来教我啊。没办法,就在一旁当观众吧。
大家进入新班级也已经有挺长时间了,林海原对自己作为化学课代表的工作也开始感到不耐烦了。
但是,当初就是他自己说要当化学课代表的,现在想反悔也不太可能了,就只好勉强当下去。
我对此感到非常奇怪,当课代表之前他肯定知道会有工作,既然这么不想做,当初又为什么自告奋勇要去当呢?
我对林海原表达了自己的疑惑。他回答:“当课代表不是要收作业嘛。我当了课代表,就可以想什么时候收就什么时候收了。”
“哦~你自己没做完的时候就不收那么快是吧?真是狡猾。结果现在自己又不想干了,活该。”真是不值得同情啊。
可话是这么说,真看到他不想发卷子时不耐烦的样子还是立刻就动摇了。我那么想找机会接近他,怎么舍得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呢?真是妥妥的恋爱脑没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