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如果抛去它在中国文化中的象征意义来看,它并非是威力最大的兵器。剑柄只一握之长,其余都是剑刃,如果用来劈砍的话被弹回来极容易伤到自己。所以在中国古代的战争中,上阵临敌多用刀枪,对付重甲兵和重骑兵则用锏、鞭、锤等钝器。
但是,在脱离了大战场的单人对决中,剑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剑配合步伐不光比刀枪等兵器更为轻灵,加上剑本身比刀枪重量更轻,导致剑在狭小地形中的优势比大开大阖的兵器更容易施展。
而且,剑有双刃,且剑刃从剑锷一直到剑尖,这就意味着一柄剑除了剑锷之外全都是锋利且危险的锋刃。这样就更不易被别人抢夺,还能增大杀伤力。剑有双刃的另一个好处就是一旦刺击落空,被敌人躲开,那么左右两侧的剑刃就成了刺击的补救措施,甚至有些剑术是故意以刺击逼对方闪躲然后以左右剑刃切削作为杀招。
另外,剑被称之为百兵之君子,是因为剑只适合正面进攻,很难向背后准确有效的刺击和防御,所以这就需要用剑的人不断的变化脚步,始终保持敌人在自己身前。只要站在正确的位置,无论是简单的刺击还是随后的左右切削,都让人难以防范。
俗话说,百日刀、千日枪、十年一柄剑,剑术修炼的大半时间并非是用在了使用剑上,而是用在了步伐上。步伐灵动才能发挥出剑的威力,同样剑的灵动才能给步伐更多的余地。
林逸轻轻一剑刺出,未等剑尖达到最远距离就轻轻转身,手臂带动手中的紫剑向斜上方轻轻一划,剑刃掠过一株小树,小树瞬间断为两截,这就是林逸领悟的剑式了。
其实这一式只是刺击的变化,还是以最快的刺击为主,在到达一定距离后,身体小幅度的左右用力,带动剑刃从向前到向一旁运动,借助惯性和剑刃达到切削的效果。
在与黄安和黄飞切磋的过程中,林逸发现在自己一剑刺出的时候,黄飞和黄安往往向一旁偏闪,因为刺击的时候打击的面积非常小,甚至可以说只有一个点。所以,林逸刺出一剑之后,在任何角度看都是刺击,且目的是一个小点的刺击,所以躲闪的幅度往往没有躲避大刀时幅度那么大。所以林逸也只需要小幅度的向左右摆动,动作如果够快,在旁观者看来也只是剑尖一晃,甚至都很难察觉到这一晃的精妙。
秋天的落叶中,冬天的雪花里,春天的细雨下,林逸练剑的身影从未间断。冬去春来,又到夏日炎炎。林逸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年的时间了,这一年的时间里林逸几乎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日复一日的训练上,也从巨虎部落不多的藏书中对这个世界有了大致的了解。
坏消息是这个世界中灵气对身体的浸润的恶果终于还是到来了,林逸每隔两个月就要用银针刺破丹田释放体内的灵气,否则就会全身浮肿、皮肤膨胀,随着时间越来越长,黄飞估算最多再过一年,林逸就需要每隔半个月刺破一次丹田,三年之后则需要每天刺破丹田释放灵气,直至五年的临界点到来。
这一点林逸也无能为力,只能顺其自然。
好消息则是由于一年的高强度训练,林逸的身体壮硕了许多,身上的肌肉呈很明显的流线型,如同一只猎豹。这归功于林逸对自身体能的追求就是迅速灵动,肌肉也向灵动的方向呈现。
整整一年,林逸仿佛换了一个人,个子竟然也长高了一些,如今的林逸已经可以挑战巨虎部落十五岁的少年而落于不败之地了。如果不用杀招,即使面对黄飞林逸也能走上几十个回合。当然,面对黄安和黄彦虎时即使是林逸使出最快的一刺也还是瞬间就被打趴在地上。
毕竟,一年的时间虽然可以让林逸自身的实力增强好几倍,但林逸终归不是万中无一的奇才,想要战胜黄安、黄彦虎这种与猛兽终日搏斗的猛人一年时间远远不够。
况且,林逸很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训练方式已经到了瓶颈。以自身目前的资质无论再怎么训练也无法再上自己所创的剑式更进一步了,如今要做的就是让自己现在所掌握的剑式运用自如,而达到这一目的的唯一办法毫无疑问就是实战。
“黄二哥!”林逸去虎庄找不到黄彦虎,却在黄老厨的酒馆里发现了黄安。
“救命啊!”黄安的吼声震得小酒馆一阵抖,扑簌簌地从房顶上落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