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见面的这个地方是咖啡厅的角落里,而且还是带有屏风的那一种,隔音效果不错。
加上方阿云痛哭流涕也不是很大声。
所以也没有吸引太多人的目光。
景宝贝小心翼翼控制着自己的力量收集他不情愿收集的东西。
初次就收集到了这么多的空气,景宝贝的控制力是不错的。
他将原材料交给了璇。
叶青璇也没有多说,直接竖个大拇指。
哇塞!得到璇的表扬了,我会继续努力的。
默默地夸完景宝贝,璇将东西收拾起来。
从叶公子口袋里醒来的小猫咪饿了,叶公子将其拿出,并叫了牛奶。
一边撸猫,一边当个隐形人。
接下来就是听故事的时间了。
方阿云出生在中国西南部云南边上的大山里。
自小在大山里长大的她是土生土长的苗族人。
没有见过城市的繁华,只经历乡村的平穷;没有经历城市里的勾心斗角,只感受到乡村人的朴素。
清新雅淡的乡间生活教会了她乐观地面对每一天,她的信仰教会了她要感激神赐予的生命。
突然有一天,已经17岁的方阿云的生命里突然出现了一个俊俏的男人。
17岁是一个女孩最容易情窦初开的时候。
这个男人对她说:“花香不如你香,风景美不如你美,你的存在就是上天对我最好的恩赐,我对你一见钟情了,美丽的小姐可以告诉我你的芳名吗?”
那个时候的土味情话对少女的吸引力是致命的。
第一次有人这么直白的称赞,害羞的少女跑掉了。
然而这个男人并没有放弃,反而是穷追不舍,一天一句情话,一天一个礼物,都不带重样的。
从来没有见过这般花样的少女立刻沦陷,火热的告白立刻让少女陷入了热恋之中。
为了这个男人,少女放弃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跟随着男人义无反顾地进到了城里,远离了家乡。
刚进入城里的她就像一只丑小鸭进到了天鹅群里面,手足无措,笨拙害羞,不敢与人沟通。
巨大的差距令她心生自卑,只有依靠男人才能让她安心生活在城市里。
无依无靠,什么事情都要听男人的,渐渐的没有了自尊,没有了自己的思想,到最后什么都听男人的话。
然而此时的少女不知道,这正是男人想要的。
一天天过去,随着时间的流逝,男人对她的态度也越来越不耐烦,从往日的温柔变成了如今的冰冷。
忽然有一天,这个男人对他说:“听说你们苗族的至宝血蚕金丝虫蛊可以令人百毒不侵,拿来给我吧!”
“血蚕金丝虫蛊是我族之宝,不能流落到外人手上。”
潜意识里的话语脱口而出。
“那就这样吧!什么时候带给我?”
像是当头一棒,少女脑袋清醒了。
少女突然发现眼前的这个男人竟然让她如此的陌生。
冷冰冰的问话突然砸醒了少女,不,是少妇了。
没名没分的那种。
现在的她已经22岁了,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了,但是缺少法律知识,也不晓得扯个证。
发现少女走神了。
男人知道自己这么说也是太突然了,吃了早饭,什么都没说,什么也没做就直接走人了。
少女一如既往的收拾东西。
站在水池边,望着水池中的自己,突然发现眼前的少女甚是陌生,自己已经好久都没有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