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夫妻俩对唐桉都很宠溺,因为唐桉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陆佳茵体质不好,怀的第一个孩子刚满两个月就流掉了,当时毫无预兆,对陆佳茵和唐皋的打击很大,那毕竟是第一个孩子。第二个孩子是个男孩,虽然平安降生,但也因为体质不好,两岁的时候夭折了。生唐桉的时候,陆佳茵已经三十岁,在当时算高龄产妇,而且还差点大出血,所以一家人对唐桉宝贝得不行,也就养成了她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
唐桉怕唐皋,并不是因为他有多严厉,是因为他太啰嗦,对于唐桉做的事,总有说不完的话,唐桉觉得心里烦。
直到初三,唐皋和陆佳茵待在家里的时间多了,家才有了家的感觉,从那时起,唐桉终于可以在自己房间里安稳地睡一觉。
如果陆佳茵不对猫毛过敏,那她就可以把憨憨带回家了,这样也有人陪着她,对于这件事,陆佳茵感觉特别对不起唐桉,因为她一直想买个宠物陪着唐桉,这样她一个在家就不孤单了。
唐桉给自己热了杯牛奶,喝过之后,她就蜷缩在沙发上,身上盖着毛毯,她其实已经有些累了,可翻来翻去就是睡不着,最后听着电视里笑声睡着了。
“咚咚咚~咚咚~咚”
唐桉被敲门声惊醒,还没有开门,她就知道是张琳,因为这是她敲门的暗号,之前小区发生了几起入室盗窃的案件,据说他们是装作外卖员或快递小哥实行盗窃的,虽然后来加大巡逻的力度,但为了保险起见,唐桉还是留了个心眼。
“干嘛?还这么早。”唐桉睡眼惺忪地开了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大袋早餐。
张琳直接走到餐厅,把早餐放在桌上,又跑去厨房拿盘子。
看见张琳没换鞋,唐桉无奈地说道:“换鞋,我都说了多少遍了。”
“我给你买早餐,你就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张琳一脸幽怨地走到鞋柜旁换鞋。
“吃完我们就赶紧走吧!”张琳帮唐桉摆好早餐,一脸的殷勤样。
“去哪?”
“琴行啊!你不是每次放假都去琴行吗?”张琳拉着唐桉坐下,“快点快点!”
唐桉被按坐下,她又站起来,说道:“我没洗漱。”
洗漱完,唐桉边吃早餐边刷新闻,分科之后,她关注的东西就开始明显偏向文科,积累政治素材是其中之一,而张琳则托着下巴,笑意盈盈地看着唐桉。
“大姐,你觉得在你这样的注视下,我能吃得好吗?”唐桉被张琳笑得汗毛都竖了起来,一大早就来这出,很吓人的,好不好?
“就是那个男生,你认识吗?”
“什么男生?”
“就是你经常去的那个琴行,有一个男生在那里兼职的。”张琳抑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激动,她可是下了好大的决心,才决定再去一次的。
原来一大早这么殷勤,是为了那个男生啊!她就说,平时比她起得都晚的人,今天不仅起这么早,还买了早餐,原来是有色可图。
“你不是不喜欢学音乐的男生吗?好像是觉得他们太肤浅了,对吧?”
张琳才不管唐桉对她的调侃,“他只是兼职的,又不是去学音乐的。”
“那家琴行招工只有一个条件,就是必须有一样擅长的乐器。”唐桉慢条斯理地嚼着烧麦。
“诶呀!我不管,反正我就……”张琳现在才反应过来,她刚刚居然就顺着唐桉的话说下去了。
“就什么?”唐桉不怀好意地笑着。
她见张琳不再说话,也没有逗她了,说道:“好了,待会带你去。”
那个男生她印象还挺深的,不过并不是张琳口中说的是去那里做兼职的,他是老板的侄儿,有时候会去那里帮忙,好像是在一家私立高中读高三,不过她感到疑惑的是,高三不是应该很忙吗?他怎么还会有空闲时间去帮忙啊?不懂,真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