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豫比她大一届,算起来也是师兄,怎么来混她的同学聚会呢?百陌疑惑地看着钱豫。
这时候烈焰红唇走进来了,看她和他相望的样子,就嘲笑地说,
哟哟,怎么旧情复燃了?没有男朋友就心痒痒了,过来找我们家钱豫,真害臊。
这句话听起来怎么那么恶心呢,百陌觉得。此刻她看着烈焰红唇,就像看着一只讨厌的苍蝇一样。她觉得要是自己和这些苍蝇计较,那就自降身价了。她知道苍蝇喜欢围着粪堆飞舞,她才不想成为粪堆被人围着呢,所以她就沉默不语了。
烈焰红唇见百陌不搭理,就趾高气扬地说,怎么还耍起了脾气,在我的公司里就你这副德行,我早就把你炒掉了。
百陌很生气,因为她知道每个人都有尊严,即使她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草,也不能容忍别人轻贱,所以她就理直气壮站起来说,可惜我不是你的员工,你不用在我面前气焰嚣张。
烈焰红唇气得满脸通红。
唐仪向这边转头,看到百陌赢了,就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然后就又和同学们狂欢起来。
吃饭的时候感百陌拉着唐仪,远远地坐在了桌子另一头。因为她怕和烈焰红唇坐在一起,不用吃都气饱了。
饭菜还可以,都是雅居阁的招牌菜。吃完饭后,有个同学建议去嗨歌。大家纷纷响应,于是一帮同学就都去了雅居阁旁边的KTV。
唱歌对大家来说是小菜一碟,因为大家都是音乐科班出身,拿着话筒,你唱一首,我唱一首,不亦乐乎。百陌生怕自己说错了,做错了什么,到时候烈焰红唇又抓着她的把柄,造什么幺蛾子嘲笑她。所以她不愿意凑这个热闹,就远远坐在角落里,独自嗑瓜子,然后看着唐仪玩的不亦乐乎。唐仪很兴奋,一首歌接一首歌唱,简直就是麦霸的节奏。
百梦,你也唱一个吧,不知哪个同学喊了一声。结果大家都跟着瞎起哄说,唱一个吧,唱一个。她不想唱,就悄悄地将身子隐藏在阴暗的角落里。
这个时候唐仪走过来,一把将她推到包间中央,然后把麦克风塞给她说,唱吧。
既然已经被她唐仪拉出来,她不想扫大家的兴致,所以就勉为其难的唱。
音箱里这首播放的恰好是《茉莉花》的曲子,她就合其音乐唱起来。
《茉莉花》这首歌她在大学的时候唱的就很熟练,昨天晚上她又被工作狂折磨的唱了一夜,而今再唱起来简直驾轻就熟,就跟玩似的。她轻轻松松地就唱完了这首歌,刚唱完大家就拼命的鼓掌。同学们纷纷说,唱的真好,百陌好样的。
这时候烈焰红唇脸上闪过一道阴影,她得意地看了一眼慕容,又斜了眼百陌不屑一顾地说,有什么好的,我们公司里的唱将可比她优秀多了,我让一个新招收的员工唱几句的能碾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