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你别管他。”阿涛有些生气的道,“离婚男人,带着闺女过活。没什么正经身份,就整天在这条街上赶场子唱歌。据说还参过军。自己也写歌,但顾客根本不买账。我看他带这个姑娘可怜,就时不时让他上台唱几首。偏偏什么好歌到了他嘴里都能唱出一股子沙子味来。也没眼色,今天啥日子啊,唱这歌。”说着,便要往那边走。
苏钺一把拉住他,道:“唱完这首,你把他叫过来。对了,给我张纸。”
阿涛转了转眼珠,笑道:“怎么着?手痒了?写歌给我写啊!上次那首《大中国》真不错,我没事儿的时候也在台上唱过,大家都觉得挺好。”
“你唱不了。”苏钺摇了摇头,道,“他不适合唱流行,但适合唱摇滚。”
“摇滚?”郭婧和阿涛一起睁大了眼睛。郭婧知道摇滚是什么意思,毕竟是学声乐出身,但在中国,特别是大陆地区,摇滚只能是小众的音乐——这是上学时老师讲过的。只是,苏钺也懂摇滚?
阿涛也听过这两个字。京城就有这么一帮人,要么披肩长发,要么剃着秃瓢,女的画着浓妆,号称是“摇滚斗士”,似乎那个邋遢男人就是他们中的一员。
阿涛赶紧拿过来纸笔,然后一屁股坐在了苏钺旁边,看着苏钺能写出什么东西来。
苏钺接过纸笔,开始动手。不过不经意间一抬头,却看到阿涛“含情脉脉”的眼神,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他眼珠转了转,指了指阿涛,对郭婧道:“给他讲一讲什么是摇滚。”
当然苏钺的用意并不仅仅是要躲开阿涛那怪异的目光,也是想听一听这个世界的摇滚和自己那个世界有什么不同。
“摇滚乐,也就是RodRoll,是起源于上世纪40年代到50年代的一种音乐形式……”郭婧喝了口水,将这个世界的摇滚乐历史缓缓道来。
通过郭婧的讲述,苏钺发现这和自己那个世界并没有太大不同。若是说真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所谓的“摇滚精神”了。原来的那个世界,摇滚精神所包含的,除了享乐主义与纵欲主义、悲观主义与虚无主义这些比较消极的思想之外,还包含有青年自主意识(即对社会的反思或者反叛)、反宗教、爱与和平等相对正面的思想。但在这个世界,尽管摇滚乐的起源是自由、反叛,但其发展中所表达的,却是激进、颓废和不被接受。因此在这个世界,大多数人对于摇滚的看法基本停留在另类、激进、颓废、缺少内涵上面。所以不仅仅是在中国,在世界各地摇滚乐都不是主流。可能年轻人因为节奏简单明快而喜欢上摇滚乐,但主体社会仍然认为摇滚乐是“缺乏内涵”的。
台上的男人唱完了那首难听的《孤独之乡》,被酒吧的侍应生叫了过来。看得出来,他有些拘谨。他过来的时候,郭婧仍在讲着摇滚乐的历史。他似乎有些欲言又止,大概是想反驳。
郭婧讲完的时候,苏钺也正好停了笔。他抬起头来,对那个男人问道:“你叫什么?”
“李正。”男人说话的声音和他的歌声一样喑哑。
“看看这首歌。”苏钺把那张纸递了过去,“能不能唱?”
李正有些奇怪地接过那张纸,看了几眼,便震惊地看向了苏钺。苏钺微笑着冲他点点头,道:“熟悉一下,我想待会儿就听你唱。”
李正却不敢答应,而是把目光看向了老板阿涛。阿涛也点了点头,道:“老李,能唱就抓紧时间熟悉一下。”李正这才点了点头,找了个空位置坐了下来,拉过吉他尝试着弹奏起了音符。
“你为什么要给他写歌?还是摇滚。”郭婧有些奇怪地问。阿涛也看向苏钺,他也奇怪写了一整张主旋律专辑的苏钺竟会写不太被人接受的摇滚乐。
“事实上,我们这个社会对这种音乐形式有误解。”苏钺端起水杯喝了口水,“摇滚乐的起源,是基于美国的乡村音乐和布鲁斯。因为节奏强烈而极易被人记住。其实摇滚乐的发端,更多的体现的是那个年代,也就是二战结束前后年轻人的一种心理——反抗或者叫反叛,这无可厚非,毕竟追求自由和个性是年轻人最喜欢干的事儿,更别提那个天翻地覆的年代。而我们对于摇滚乐的偏见,其实主要是对于摇滚乐手。他们穿着前卫、打扮怪异,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实际上你要是撇掉这些东西,你会发现,摇滚更容易深入人心。”
说着,苏钺朝台上努了努嘴,李正已经站到了小舞台上,并和鼓手进行了简单的交流。
“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
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我要给你我的追求,还有我的自由。
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噢——你何时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