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
迷漫在黄泉路上的死气更浓郁了。
亡魂络绎不绝地踏上黄泉路,机械而又麻木地赶往望乡台。
如血一般红艳艳的彼岸花,开满黄泉路的两侧,那是黄泉路上唯一的色彩。
距离黄泉路百米远的山脚下,有一座孤零零的小茅屋。
程逍站在茅屋前,面无表情地凝视着黄泉路。
就这样站着,看着,不言不语。
黄泉路上的死气,在彼岸花的映衬下,宛如一片凄美的血色迷雾。
“球赛该开始了!”
程逍转身回到了茅屋。
朝屋后喊了一嗓子:“老雷!雷主播!赶紧转播球赛。”
程逍身前两米之处显现出一副画面。
那是一个面积只有十来平米的小餐馆。
里面稀稀拉拉地坐着三、五个男食客。
在餐馆的收银台右侧上方,悬挂着一块液晶电视。
食客们都抬头专心地看着一场英超球赛。
解说员声情并茂地讲解着球场上的战况。
“球到了利物浦的半场。”
“过得了戈麦斯,过不了范迪克!”
“范迪克断球,直接发动了反击。”
“火燎的金刚,马内!接到了范迪克的后场长传球。”
“脚后跟一撩,球给到了左路的菲尔米诺。”
“球进了!”
“巴西温兆伦,玉面郎君,菲尔米诺!接球后,转身射门,一剑封喉!”
“漂亮!”
“开场仅仅一分钟,利物浦1:0领先!”
餐馆内也跟着嗨了起来。
当然为了尽量不扰民,大家只是挥挥拳头,以示庆祝。
程逍死后已经有半年了。
他生前就经常会光顾这家餐馆,夜场直播也偶尔跟里面这些个老球迷一起看。
老张是餐馆老板,模样没变,他也是一个利物浦的死忠球迷,不然他不会深夜还开张给大家看球赛。
只是老张此时并没有专心看球赛直播,而是坐在收银台后,两眼迷离地看着店门外面的大马路发呆。
程逍猜不到老张遇到了什么烦心事。
毕竟,人到中年,烦心的事情也可能多起来。
坐在餐厅左侧的出租车司机老马,标准的油腻中年大叔,头上的白发似乎又添了一些。
街角屠宰场的屠夫郑东,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精壮汉子。
光看他那一身腱子肉,就知道力气很大。
郑东是餐馆中精神状态最饱满的一个。
他还特意点了一瓶啤酒。
还有一个食客程逍不认识,匆匆吃完夜宵就结账走人了。
餐馆的最右侧角落里,还有一个老熟人,小陈。
二十多岁的小陈,是斜对面“冥通商行”的伙计。
“冥通商行”这招牌中的一个‘冥’字显示了其经营范围。
程逍记得,这半年来,小陈这还是第一次来看球赛直播。
小陈看得很专注。
只是,程逍却总感觉他哪里不对劲。
“一身死气!”
小陈身上那一身死气,虽然经过特殊手段的遮掩,但还是逃不过程逍的双眼。
“原来他一直就是一个死人!”
死人看死人,程逍也就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了。
“老雷,把镜头拉近一点电视!”
程逍朝屋后喊道。
“等等!”
就在镜头前移的时候,一个顾客走进了餐馆。
太眼熟了!
“嘶~~~”
程逍深吸了一口气!
“混~~~蛋!”
“嘭!”
程逍一拳把身前的小木桌打翻在了地上。
“这个混蛋,怎么没有被抓起来?
为什么?
难道,我这次是白死了吗?
肇事撞死了人,还逃逸,警察怎么就没发现呢?”
程逍切齿地自语道。
这个刚走进餐馆的人,就是半年前开车撞死了程逍的肇事者。
笔挺的浅灰色西装,
白净的皮肤,
金丝细框眼镜,
没有一丁点儿肥肚腩的标准身材。
这是一个年近四十的成功中年男人。
眼镜男径直走到收银台前面。
老张抬头看了对方一眼,没有出声。
眼镜男紧了紧腋下夹的公文包,问道:“老板,
这附近有一家店叫做‘春风十里’,
你知道在哪里吗?
我看导航显示就在这附近,但转了一圈都没找到。”
老张指着店外右手边道:“出门右拐,第二个巷口就是,店门外有彩灯招牌的。”
就在眼镜男提到“春风十里”的时候,店里的食客都用怪怪的眼神看着他。
问完老张,眼镜男发了一条微信语音:“小芸,我买点那个,马上就上来!”
“小芸?”程逍不由想到了一个人。
“也许只是巧合而已。”
但同样的地点,名字中都有一个芸字,让程逍心里有一点点不好的预感。
“老雷,镜头对着那个眼镜男!”
店门口,停着一辆锃亮的奔驰S级豪华轿车。
车头的奔驰立标,修好了!
半年前的一个晚上,
就是那个奔驰立标,
刺进了程逍的腰部,
然后整个三叉星车标断了,
完整地卡在他的肋骨中间!
一阵刺痛过后,
程逍倒在了奔驰车头下,
然后,
被顶着推行了十多米,
留下一地的血迹!
但是,程逍没有听到尖锐的刹车声!
也就是说,这个眼镜男撞上他之后,根本就没有急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