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后的泓崖涨起了蒙蒙雾气,山间多布谷,唤着不归人,濛昼一手提着灯笼,一手抱着汪眉奉的金鱼缸往后山去。
不让泓崖学子私养动物是有缘由的,凡灵气仙气聚集之地,动物跟着主人,看多了听多了,也会跟着成精,在学生们的修为尚浅,不能为自己控制的情况下,是不主张他们养这些小玩意儿的,要是成精还好,如同初生婴儿,容易收拾,要是成妖,犹如弱冠少年,身强体健,且难分善恶,很难料理的。
这事是清风说完,不持说,不持说完,濛昼说,可是学生们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屡禁不止,他们总想养它们好玩,生怕养不出一只妖来。
路上无聊,濛昼跟鱼聊起了天:“鱼呀鱼呀,也不知道十二从哪里找来的你们,长得是挺好看的,可惜呀,这儿不能留你们,今晚就去河里游吧。”
鱼儿纷纷感激涕零,直道:“好好好,不吃我们就成。”
濛昼也表示惋惜:“你们也不好吃呀,油炸太小,清蒸太腥,红烧没肉,我倒是想吃,还省得我跑这一趟。”
小金鱼听到濛昼这番言论,瑟瑟发抖地团团围在一起,不敢再出声。
处理学生们养过的动物甚是麻烦,总感觉它们跟专门圈养来吃的鸡鸭不一样,又下不来嘴吃它们,又不能杀了它们,王箬的那群鹅,濛昼思前想后还是把它们送给今早送豆腐上来的康叔,要吃也是让别人去吃,眼不见心不烦。
后山人烟稀少,小河溪径掩在杂草丛中,顺流而下,直达山下的太守家的赏鱼池,人人都道太守家财万贯,富得流油,做他家的鱼想必也不差,而且水是上游的山泉水,甘甜清冽,无污染无公害,濛昼想自己这么处处为它们着想,这群鱼能遇上她,真的是多做几辈子的鱼都值了。
她将鱼缸倒扣,鱼与水一同溜入潺潺流水中,一眨眼小金鱼就消逝在河水中。
“第七十三回了,记得上次是螃蟹,这次是鱼,又弄脏了我的水,你们可真能折腾。”
说话的声音低沉富有磁性,是来自河里的水鬼,月色溶溶,照在河面上,他柔顺乌青色长发未簪,遮去他半张脸,那长长的头发如水蛇般蜿蜒浸在水中,他单单套着白色中衫,也不知道好好穿,连襟带都不系,就那么半敞着,濛昼眼神太好,在夜色中看到他若隐若现的两点小太阳和六块腹肌,他的皮肉显青白色,一点血色都没有,就是长得再帅,五官也被这层死白盖过去,因此这只水鬼的五官就是自带高倍的美白滤镜磨皮,已经白得糊过去,看不清棱角。
他迎着月光游上岸,身姿妖娆地躺在河边一块石头上做着月光浴。
“什么叫你的水?,你不过是借住在这条河的鬼,没资格说话。再说了,我没把几只大鹅往你这边带,你应该感到庆幸才是。”这只鬼自从濛昼来到泓崖墟就在了,她问过陆清风,为何要留他,陆清风说他只是借宿而已,又是只没有作为的鬼,不妨事的,濛昼想着他应该借宿借了有N个一百年了吧。
他笑着起身,换了个姿势,右手撑着脑袋,偏向她问道:“最近你们墟里挺热闹的,又来新人了?”
濛昼朝他走近了些,手中的灯笼忽然被一阵秋妖风吹灭,不用说,肯定是那只水鬼,他在提醒她距离产生美,都几百年了,明明他自己回回都敞开衣裳让她看腹肌了,还不让看脸,也不知道他羞涩个啥呢?但她还是识趣止步了,揪起一根狗尾巴草,在手里转着玩儿。
“二十三个,新来了二十三个,十八个男的,五个女的,这几天累死我了。”
新生入学,濛昼总要在他们屁股后边一遍遍地强调,自己洗碗,自己洗衣,不得偷带干货零嘴,阁友间要和睦相处,按时熄灯睡觉……唠唠叨叨跟个老妈子似的,甚是累人。
“听说有个伽蓝来的小和尚?”他问。
“哟,消息还挺灵通的嘛,怎么,你有兴趣?”
他竟是一声长叹,沉默许久,月色照在他身上,给他渡上一圈柔柔的银光,犹显得他无比的孤寂落寞:“那倒不是,有那兴趣,岂不是找死?”
“难不成你跟他,上辈子是冤家?”他说得暧昧,濛昼也听得暧昧,他的口中的那兴趣,她想入非非,不禁在脑补出一出关于恩怨情仇的痴男怨男的情感大戏。
他冷笑道:“呵,怎么就扯上上辈子了,佛家清静,见不到我们这些欺生在阴暗里的腌臜,他们不像你师兄,可以包罗万物。”
“我看是你想多了,那小和尚傻头傻脑的,木讷得很,怕只会敲敲木鱼,念念经,你在这也几百年了,不是也没多少人知道后山有一只鬼的存在吗?安啦安啦。”
让落拾方来收只鬼,开什么玩笑,就他走了八天才认清从上课的学堂回十三阁的路痴属性来说,先让他自己找到怎么进后山的路再说。
“濛昼,”
他突然很正经地叫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