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被沈毕之百般嫌弃,但是派出去的暗卫和锦衣卫还是不辱使命。
七月初,当日相国寺行刺之人,除佘姬,皆已归案。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走在了返回京都的路上。
若是单打独斗,那几人声名在外,沈毕之手下的人是有些不够看的。
可,人多大抵上就是有这样的好处。朝堂上的人可不会和你讲什么江湖道义,先围了再说。
双拳难敌四手,便是一个人再厉害,可以以一对二,以一当十,难道还能以一抗百不成?
武功再高的人,也只是一个人,不是神,不可能杀光所有人,只能因疲惫被擒。
世事如此,常惹人唏嘘。
几个人被枷锁绑了,安置在一处,有专人看管,一个时辰一换岗。
因为得了千岁红的承诺,回京的路大部分选择了水路,有些绕远,但还算安全。
凤歌和凤笑兄弟一路上都很沉默,安安静静地缩在角落里,一模一样的清秀脸上是同样麻木的神情。
唐七七受了不轻的伤,又被挑断了手筋脚筋,眼下只能苟延残喘,倒也没有惹出什么事端来。
至于金点三,最麻烦的便是他了。一会说要方便,一会又说要睡觉,不是嚷着渴了,就是吵着饿了,实在没有一丝身为阶下囚的自觉,让人恨不得揪了他那满脸的络腮胡子。
水上行舟,除了水,空无一物。时间久了,难免生出不好的情绪,烦躁,焦虑,疲乏,甚至是厌世。
沈毕之手执白瓷壶,倚在甲板上喝酒。
金点三带着枷锁,被五花大绑扔在她的脚边。
微微仰头,琥珀色的琼浆飞流直下,在阳光下反射出好看的金光。
“哎!我说小子,把你那酒给俺也来上一口!”金点三又开始吵吵嚷嚷了,大嗓门,加上十足的北方口音,实在很难让人将他与世代居于南方的百越人联系在一起。
他是个很高大的汉子,此刻散着头发,再加上满脸的络腮胡子,倒是看不清楚原本五官的轮廓了,也不知道到底长的如何。
沈毕之停下喝酒的动作,伸手抹了一把嘴,就那么手持酒壶望过去,“我有时候常常好奇,到底是经历过什么样的人生境遇,才能够在须臾十六载的光阴里让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
她一步一步地走向金点三,嘴角含着的那一抹笑,要多无良,有多无良,“今儿个就你和我两个人在,不知道符鹰王子可愿为我答疑解惑?”
金点三的背脊僵了一下,眼中有精光从乱蓬蓬的头发和胡须之间射出来,锋芒如弯刀出鞘。不过,那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一瞬间之后,他又变回了那个萎靡在地的阶下囚大刀客金点三。
“前些时日,我给圣上去信,言语之中谈到了十六年前百越出使大凉的符鹰王子。圣上对其大加赞誉,夸其为百越的周青云!我年岁尚小,未赶得上那样的盛景,也未来得及瞻仰那样的英才。但是想来,符鹰王子能够同老师齐名,必然是胸中自有万点沟壑的。一时好奇,便让手下人查探了一番!”
沈毕之半蹲下身子,与他平视,然后笑道,“这一查探,倒是让我知道了不少有趣的事情。比如,符鹰王子与馨桃大长公主早有婚约;又比如,长公主就是在清华山出家为尼;再比如,你住的茅草屋就在清华山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