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医是个干瘦的小老头,穿脏兮兮的百纳衣,黑漆漆的脚上没有穿鞋子,因为是夏天,身上有股子馊味。
他是江湖人,却没有江湖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因为他常说这个病患太丑,医不了;那个病患太帅,医不了;太高的,医不了;太矮的,又医不了;太胖的,医不了;太瘦的,还是医不了……做事全凭一时好恶,心情好就医,心情不好死在面前也懒得理会,故而,江湖上的人给了他一个“医不了”的绰号,都说他是庸医,若非是情非得已,很少有人请他看诊!
但,江湖就那么大,叫的上号的大夫就那么多,虽然希望渺茫,总得一试不是?
沈毕之盖着薄被,扯落衣服的一侧肩头露在外面,能看见如凝脂的白皙皮肤和半片精致的锁骨。
而这白皙皮肤上,却有一只墨绿色的巴掌印趴在肩头上。
医不了俯身看了两眼,吧唧一下嘴,“啧啧!这得多大的仇恨啊?好好的一个女娃娃,也给下了这种能从里烂到外的毒药,忒阴损了!”
船舱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沈毕之也懒得去管他说什么。
大夫本来就是这样的职业,女扮男装的秘密根本瞒不过他们,所幸一开始就以各种借口把其他人都支了出去……至于医不了……医好之后,自然有办法让他永远也不能说出去!想到这里,沈毕之眼中快速闪过一抹凌厉的杀意。
医不了转过身在桌子上鼓捣一些瓶瓶罐罐,没有回头,只是絮絮叨叨地说道,“女娃娃,你的人忒凶,老汉不来,差点被他们烧了落脚的窝!还有,老汉这一把老骨头了,竟然被他们一路拖着过来啊!老汉的老腰啊!老汉的脖子啊!老汉的两条腿啊!”
沈毕之随手从腰带上抠了一颗珍珠扔过去,“解毒!否则,他们会更凶!”
珍珠去势汹汹,直奔医不了的一侧小腿而去。
却见一道黑影从医不了衣袍之间窜出,裹了那珠子跳上桌面,骨碌碌滚了两个来回。
原来,竟是一只花貂!
医不了看上去脏乱不已,这只小花貂却是干干净净的。
貂身长约两尺,尾长约一尺,全身为棕黑色,稍掺有白色针毛,头部淡灰褐色,耳缘污白色,有黄白色喉斑,胸部有棕褐色毛,腹部色淡,眼睛大而有神,耳壳大且直立,略呈三角形,尾巴粗大而尾毛蓬松。
将近三尺的花貂,也不知道之前到底被医不了藏在了哪里,这会正用肉肉的小爪子滚着那颗珠子玩。
医不了看见了,既不阻挠花貂的行为,也不关心那珠子的来历,只是在火上烤着一把薄薄的小刀,“小白贪玩惯了,最喜欢这些个珠子了!”
“小……白?”沈毕之定睛望过去,看了一遍又一遍,实在没发现那花貂白在哪里,险些以为自己被唐七七的毒药伤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