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诚如沈毕之所言,金银加到了一定的程度,众人又开始加起了别的东西。
一个身姿佝偻、面容苍老的老汉率先捧出了一根千年的人参,他的手上布满了老茧,指甲缝里都是黑色的泥土,那是经年累月留下来的,洗不掉的。
把人参递出去之前,他甚至在衣襟上擦了两下手,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这老汉,要么是个农民,要么是个药农,左右跑不了和泥土打交道,且是一辈子的交道。
骨瘦如柴的书生拿出一方带着梅香的砚台,眼神里是彻骨的爱意和浓浓的不舍。
他的手很好看,骨肉均匀,白皙纤长,和他整个人都有些不搭。这样好看的手拿着墨色的砚台,黑白分明,好看极了。
他把砚台放在木枭身前的桌子上,一双手都在颤抖。
身穿白衣戴着帷帽的女子解下随身携带的宝剑,重重地拍在了桌子上。
剑鞘上镶嵌着巨大的鸽子血和绿松石,晃的人眼生疼。
江湖上似乎总有些这样的女侠,喜欢穿白衣,喜欢戴帷帽,喜欢用花里胡哨的宝剑和同样花里胡哨的剑法。
唯一不同的,就是,有的倾国倾城,而有的倾国、倾城。前者让人如痴如醉,后者让人撕心裂肺。
越来越多的人走上前去,越来越多的宝贝堆砌在木枭面前的桌子上。
不过就是询问一个问题,生生变成了斗宝会。
满脸络腮胡子的魁梧大汉上前一步,半边脸上都被一条伤疤占据着,凶煞之气立现,好像有一把无形的大手掐住了每个人的喉咙,压抑的让人难以呼吸。
他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直接甩过去,几乎要摔在木枭的脸上。
幸好木枭也不是弱的,眼疾手快接了下来。
那轻飘飘的一张纸是什么东西啊?哦,原来,是一纸文书――朝廷颁布的――悬赏江洋大盗的文书。他在用这种方式,向木枭表明,他可以替他去杀任何人。
公仪南扭了一下手,发出骨骼碰撞的“嘎吱”声,他舔了舔嘴唇,“胡三彪,江湖人称彪爷,代号刀疤,半年前杀了江南一带有名的皇商林大有全家三百一十七口,放火烧了林家宅院,还掘了人家的祖坟,当地逮捕失败,上告朝廷,悬赏八百两。”
顿了一下,公仪南又满怀期待地说道,“我能抓他吗?”
翠浓斜睨了他一眼,“你缺钱?”
“这倒没有!”公仪南摇了摇头,又补充道,“为民除害,实乃我辈应尽之责!”
“呵呵呵……”翠浓看着他,就像是在看一个智障。
公仪南面对着沈毕之,大义凛然道,“我既穿上这身衣裳,拿着这份俸禄,就得对得起它们!大丈夫行事,仰不愧于天,俯不愧于地,中间也要无愧于自己的良心!”
这一刻,这个平日里不说话高冷清贵、说话猥琐痞气的男人难得正经,形象一下子高大了起来。
若非形式不允许,沈毕之真想给他鼓个掌。且不说他能不能做到,便是有这份心,也值得赞赏。
翠浓白了他一眼,“大话说的太满,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